车辆保险单丢了,怎么年审?

 我来答
sooney651
高粉答主

2018-03-30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13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31.4万
展开全部

车辆保单丢失,由于涉及到验车与年检的问题,补办交强险保单时可以补办保单原件,但是交强险的标志不能进行补办。而补办商业车险保单时,车险公司只给予保单的复印件。

补办流程:

1,车主需要立刻携带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原件等相关资料亲自到车险公司找出单员帮忙补办一份保单。

2,另外,补办的车辆保单分为两种,即交强险保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两种。交强险保单丢失可以凭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行驶证原件到所投保的车险公司去补办一份保险抄件并且必须要加盖保险公司的业务章。

3,爱车出险时,车主凭借补办的保单原件和复印件,同样可以进行相应的理赔。

瑞皖静2N
2019-01-13 · TA获得超过73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43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54.9万
展开全部
车辆保险单是用以证明保险合同成立和保险标的已经由保险人承保,投保人据此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损害时享有相关保险权利的书面凭证。当车辆出险后,车辆保险单是申请理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部分车主往往在给车投保后没有妥善保管保单,使得在出险后,才发现保单丢了。那么接下来小万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汽车保险单丢了怎么办。
第一步:准备证件
遇到这种情况之后,被保险人应立即进行车辆保险单的补办,根据相关保险公司的规定,一般须由被保险人本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行驶证的原件等资料进行办理。
第二步:商业车险保险单补办
在车主进行商业车险保险单补办时,保险公司只能办理保险单的复印件,但被保险人大可放心的是,根据《保险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车险保险单复印件与原件,在车险理赔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步:交强险补办
交通强制保险作为每个车主必须办理的,在强制保险单补办时,考虑到涉及车辆的年检以及验车等问题,被保险人可以补办交强险保险单的原件,但是不可以补办交强险的标志。
如果车主遇到上述情况,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文件,以便办理起来可以节省不少的时间。
此外,被保险人如果确实不能亲自到保险公司补办保单,需要委托第三人进行补办的,代办人需要准备相关的委托证明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行驶证原件等,待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补办。
车辆保险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证明,记载着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关系着车险能否顺利地进行理赔申请。因此,办理好车险以后,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车辆保险单,最好不要和身份证以及驾驶证放置在一起,一旦丢失,很可能会给不法分子制造作案机会。若不小心将车辆保险单弄丢了,被保险人应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挂失并补办。
此外,即使被保险人在车辆保险单补办期间出险,也不会影响保险理赔的,而且保险理赔在提交补办的同时就会完成,广大车主不必为此担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冬日暖阳336699
推荐于2017-12-16 · TA获得超过680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26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506万
展开全部
我们经常遇到类似问题,很好处理的。由于目前保险公司对于保单都是实行自动化管理的,如果你需要保单年审,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保险费发票、保险证(卡),到保险公司营业厅,保险公司就能够为你打印保险单抄件的。但由于不能对同一张保单重复打印,因此只能提供抄件(使用白纸打印而非制式保单套打的保单),并加盖公章,但抄件信息完全与保险单一样的。注意,上门要求打印时,最好是保险单上载明的本人去,且持身份证和能证明在该机构投保的相关资料。
在我们这里,车管部门也都是认可保单抄件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aff3b2b8e
2013-04-09 · TA获得超过4.7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4万
采纳率:85%
帮助的人:5182万
展开全部
根据保险合同到保险公司重新出一份交强险保单副本。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love春天里的草
2013-04-09 · TA获得超过448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17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83万
展开全部
到开局保险单的保险公司补办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7)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