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可以在上海哪些药店刷卡使用?
上海医保卡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这些辅助检查设备。具体如下:
拓展资料:
一、上海医保定点药房:
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市店 黄浦区中华路584号
黄浦区 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徐重道国药号 瑞金二路412-418号
黄浦区 上海蔡同德堂药号有限公司 南京东路450号
黄浦区 上海国仁药房有限公司 福州路315号
黄浦区 上海第一医药商店 南京东路616号
黄浦区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西藏南路店 西藏南路1111号底层2室A座
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国药号 人民路1号
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老城隍庙童涵春堂国药店 豫园新路20号
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大药房 黄浦区建国西路14-26号、28弄2号101室
黄浦区 上海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冠心药房 黄浦区重庆北路209号
二、上海医保卡使用方法
1、医保最主要的用途就是门诊看病付钱。
2、医保还有其他用处,可以用这些钱在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这些辅助检查设备,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四、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五、上海医保卡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禁止套现: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除特殊情况(如参保人突然死亡或离开参保城市)之外,其他方式的医保卡提现行为均属违法,将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异地使用:我市已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和大丰,安徽马鞍山和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上海市民可持医保卡在上述省份指定医院刷卡就医。
上海医保卡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这些辅助检查设备。具体如下:
一、上海医保定点药房:
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市店 黄浦区中华路584号;
黄浦区 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徐重道国药号 瑞金二路412-418号;
黄浦区 上海蔡同德堂药号有限公司 南京东路450号;
黄浦区 上海国仁药房有限公司 福州路315号;
黄浦区 上海第一医药商店 南京东路616号;
黄浦区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西藏南路店 西藏南路1111号底层2室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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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大药房 建国西路14-26号、28弄2号101室;
黄浦区 上海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冠心药房 黄浦区重庆北路209号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如需在定点药店刷卡结算,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后,由医师开具外配处方,并将处方信息实时上传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2、参保人员到药店取药时,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定点零售药店从医保网络下载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处方信息,与纸介处方比对信息真实准确后,根据外配处方的药品信息进行配药,用社保卡为参保人员结算药品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零售药店垫付。
3、参保人员一定要按照要求持卡购药。如果是未发卡、卡损坏、单位欠费、补换卡期间等情况,或者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以及持卡购药时外配处方信息下载不成功,当次购药费用仍需个人全额垫付。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在费用发生的次年1月20日之前申请手工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点零售药店
多的数不清,你看这里吧:上海医保
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市店 黄浦区中华路584号
黄浦区 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香山堂国药号 黄浦区合肥路196-198号底层
黄浦区 上海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冠心药房 黄浦区重庆北路209号
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大药房 黄浦区建国西路14-26号、28弄2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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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国药号 人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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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上海国仁药房有限公司 福州路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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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本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凡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百度百科
2013-04-12
另:求扩散,jesseluo这个账号被盗,搞得我不能用以前账号帮助别人,无良百度在我无数次申诉后,什么都没解决,我很生气。。。迫不得已,借地宣传,敬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