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荆州市水费
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荆州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荆发改价格2019 71号)文件要求,荆州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价格)为1.5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9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是5.00元/立方米。
二、荆州市电费
第一档年用电量为0至2160度(含),电价为0.57元/度;第二档年用电量2161至4800度(含),电价为0.62元/度;第三档年用电量为4801度及以上用电量,电价为0.87元/度。
扩展资料
2019年5月,湖北省发改委发出通知,自7月1日起,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输配电价0.067元/千瓦时,这是2019年以来省第二次、2015年以来第九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29.5%。为企业发展“减负”,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部署,自2015年以来,多次调整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今年7月日1日,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由2015年4月的0.98元/千瓦时降至最新的0.6907元/千瓦时,每千瓦时累计降幅达0.2893元,累计下降近三成。
参考资料来源:荆州新闻网--注意!荆州从7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城区新的供水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荆州新闻网--4月1日起 荆州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按年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电价再度下调 为企业发展再“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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