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西周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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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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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婚姻制度  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  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  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虽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媵嫁制度)有婢,但法定的妻子只能是一个。也就是说只有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婚姻;只有正妻所生子女为嫡系,其他皆为庶出,且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比较低的地位。  “同姓不婚”也是缔结婚姻的一个前提。西周实行同姓不婚原则,主要基于两点:首先,长期的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为婚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发展。其次,禁止同姓为婚,多与异姓通婚,是为了“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家天下与宗法制度。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又一原则。在宗法制下,必然要求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否则即是非礼非法,称为“淫奔”,不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
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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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缔结的原则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同姓不婚: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这不仅有利于后代的繁衍,有利于古代人口质量的提高,还有利于达到“附远厚别”的政治目的,即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并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乱伦常。
(二)婚姻关系的缔结程序:六礼
六礼: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三)婚姻关系的解除理由:七出或七去
七出,又叫“七去”。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七出”和“七去”词殊而意同,都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利于家庭中的夫权统治。
(四)离婚的三种限制条件:三不去
“三不去”的具体内容: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五)继承制度:嫡长继承制
嫡长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开始于商朝末期,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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