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现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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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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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日益融入到了全球经济体系中。新的经济结构要求对全国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战略性调整。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对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时空特征及与社会、生态环境的相关关系进行宏观规律性研究。
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等单位完成的《全国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分析》项目,以全国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为出发点,从国家尺度上对全国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的宏观规律进行了系统研究,建立了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同国家政策响应的初步框架,定量分析了耕地保护、生态退耕等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其研究成果已得到广泛应用。
进行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不仅是当前国际土地科学领域的前沿问题,也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掌握全国土地资源利用/覆被变化的总体发展态势,进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科学制定土地利用与国土资源整治政策最重要的基础研究之一。
《全国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分析》正是这样的研究项目。在新的形势下,这项研究的成果将在全国土地资源战略调整和优化配置工作中起到怎样的作用?近日,记者采访了该项目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鞠正山博士。
土地利用方式是区域生态环境条件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
记者:为什么把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放在一起进行研究?
鞠正山:土地利用方式是区域生态环境条件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类面临的许多生态环境问题其深层次的原因都与土地资源利用有关,因此,生态环境状况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不同区域层次的土地利用方式是生态环境的影响要素,而生态环境建设往往通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来实现。
记者:这项研究旨在探讨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鞠正山:我们的研究是以全国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为出发点,基于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结果,着重分析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资源利用的时空变化特征以及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
记者:就是说,主要是对全国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的宏观规律进行系统研究?
鞠正山:对。我们建立了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同国家政策响应的初步框架,定量分析了耕地保护、生态退耕等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呈现出与社会经济差异以及土地利用方式差异相适应的区域分异特征
记者:根据你们的研究,全国土地资源时空变化具有哪些特征?
鞠正山: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庞大人口生存需求的多重压力下,1991年~2001年我国土地资源时空变化的总体特征是:总体土地利用结构好转,质量相对下降,耕地结构性减少,牧草地退化严重。
具体表现在: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林地、湿地)稳步扩大,生态退耕成效显著,土地利用结构有所改善;新增林地和湿地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和坑塘等人工林地和湿地,同期减少的主要是天然林地和湿地,导致其总体生态服务功能相对下降;耕地减少的主要因素是生态退耕,其次是农业结构调整和建设占用;牧草地退化为未利用土地是牧草地减少的主要原因。
记者:这些变化有什么规律吗?
鞠正山:具有明显的区域分异规律,即人们的社会生产活动对土地的扰动程度具有明显的区域分异,自东向西呈现有规律的递减。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最发达,人口也最多,对土地的干扰程度最大,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另外,环北京地区以及黄土高原部分地区,由于处于沙漠边缘带和农牧交错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该地区也成为对土地扰动较强的区域。
我们用单一土地利用类型的相对变化率(某一地类在特定省份的变化率占该地类土地在全国的变化率的比值)来表示某一地类的区域分异规律。其中,耕地变化剧烈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长城沿线农牧交错带区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区,林地变化重点分布在内蒙古长城沿线及环北京地区,体现了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和环北京风沙源治理的成果。牧草地变化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以内蒙古最为剧烈。
我国沙地变化呈现南北两大区域分异特征。北方陕西部分地区变化最为剧烈,主要是由于沙地治理效果比较显著,南方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由于洪涝灾害等原因,造成耕地损毁沙化与治理并存。全国湿地变化主要分布在长江中游和珠江三角洲等湖泊广布的地区,挖塘养鱼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是其主要原因,反映了区域农村经济结构的特点。
可以看出,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在自然背景下呈现出与社会经济差异以及土地利用方式差异相适应的区域分异特征。
记者: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对生态环境建设有什么影响?
鞠正山:这个影响可以用七句话来概括,即生态退耕对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沙地治理使局部生态环境改善,湿地面积呈增加趋势,林地和湿地的总体生态服务功能相对下降,牧草地退化严重、耕地总量持续减少,新增耕地生态条件有待改善,生态退耕和沙地治理存在忽视植被自然地域分异规律的现象。
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有非常强的相关性
记者:我们知道,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影响,它们之间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
鞠正山:我们采用典型多元相关分析法和二元相关分析法对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可以看出,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具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土地利用结构的发展变化是受社会经济结构变化驱动的,它是社会经济结构发展变化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中的反映形式之一。
在社会经济结构中,驱动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除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外,其他均有所体现。其中人口密度、经济密度和人均粮食在驱动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中比较显著。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响应指标是建设用地、耕地和牧草地,建设用地与耕地是互为消长的关系,形成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在社会经济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众多复杂的驱动力因素中,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比较效益是推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主要因素。
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是,在社会经济驱动力因素中,除了人口增加与经济的比较效益外,国家政策在影响土地利用/覆被的变化将起到特殊作用,这是人口等一般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所无法实现的,这说明人类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响应机制正在主动发挥作用。
记者:能不能具体说说国家政策在影响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中起到的特殊作用?比如说,耕地保护政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如何?
鞠正山:我们知道,我国1999年实施占一补一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耕地保护政策后,耕地因建设占用而过度流失的趋势得到控制,在国家和省一级水平上基本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而且总量上占补有余,耕地保护政策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中得到了体现。
控制东部、保证中部、保护西部,进行全国土地利用结构宏观调控
记者:研究对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提出了哪些对策与建议?
鞠正山:第一,控制东部、保证中部、保护西部,进行全国土地利用结构宏观调控。
东部地区水热条件好,社会经济较发达,人地矛盾突出,耕地减少主要由于建设占用优质耕地。因此,控制东部就是实行严格土地利用用途管制措施,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的占用。
中部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对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证中部就是保证基本农田建设,稳定我国粮食生产,维护国家食物安全。中部的土地利用结构要服务于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的建设。
西部地区大部分属于生态脆弱区,西部的土地利用首先要服务于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植被的自然地域分异规律,因地制宜的进行生态环境建设。
第二,继续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并注重保护耕地质量及生态条件。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保护耕地,尤其是保护优质耕地不能放松。同时应当认识到,在土地退化严重的条件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国际食品贸易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保护土地质量日趋重要,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绝不仅仅是保护一个区域的耕地面积,还要保护耕地的质量及生态条件,两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第三,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积极防治土地退化。实践证明,土地整理是综合防治土地退化的主要措施之一,是保证土地规模经营、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经历了这一过程,目前还在不同程度的延续。只是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其发展模式有所差异。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小农经济向规模化经营的转轨时期,规模化经营需要根据区域土地资源的宏观特点,通过土地整理的系列措施来落实和保证。
第四,启动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预警系统。建议尽快启动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预警系统,与每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点面结合,定期监测和预报全国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这将为国家重大战略措施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等单位完成的《全国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分析》项目,以全国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为出发点,从国家尺度上对全国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的宏观规律进行了系统研究,建立了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同国家政策响应的初步框架,定量分析了耕地保护、生态退耕等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其研究成果已得到广泛应用。
进行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不仅是当前国际土地科学领域的前沿问题,也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掌握全国土地资源利用/覆被变化的总体发展态势,进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科学制定土地利用与国土资源整治政策最重要的基础研究之一。
《全国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分析》正是这样的研究项目。在新的形势下,这项研究的成果将在全国土地资源战略调整和优化配置工作中起到怎样的作用?近日,记者采访了该项目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鞠正山博士。
土地利用方式是区域生态环境条件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
记者:为什么把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放在一起进行研究?
鞠正山:土地利用方式是区域生态环境条件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类面临的许多生态环境问题其深层次的原因都与土地资源利用有关,因此,生态环境状况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不同区域层次的土地利用方式是生态环境的影响要素,而生态环境建设往往通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来实现。
记者:这项研究旨在探讨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鞠正山:我们的研究是以全国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为出发点,基于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结果,着重分析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资源利用的时空变化特征以及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
记者:就是说,主要是对全国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的宏观规律进行系统研究?
鞠正山:对。我们建立了土地资源利用时空变化同国家政策响应的初步框架,定量分析了耕地保护、生态退耕等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呈现出与社会经济差异以及土地利用方式差异相适应的区域分异特征
记者:根据你们的研究,全国土地资源时空变化具有哪些特征?
鞠正山: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庞大人口生存需求的多重压力下,1991年~2001年我国土地资源时空变化的总体特征是:总体土地利用结构好转,质量相对下降,耕地结构性减少,牧草地退化严重。
具体表现在: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林地、湿地)稳步扩大,生态退耕成效显著,土地利用结构有所改善;新增林地和湿地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和坑塘等人工林地和湿地,同期减少的主要是天然林地和湿地,导致其总体生态服务功能相对下降;耕地减少的主要因素是生态退耕,其次是农业结构调整和建设占用;牧草地退化为未利用土地是牧草地减少的主要原因。
记者:这些变化有什么规律吗?
鞠正山:具有明显的区域分异规律,即人们的社会生产活动对土地的扰动程度具有明显的区域分异,自东向西呈现有规律的递减。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最发达,人口也最多,对土地的干扰程度最大,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另外,环北京地区以及黄土高原部分地区,由于处于沙漠边缘带和农牧交错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该地区也成为对土地扰动较强的区域。
我们用单一土地利用类型的相对变化率(某一地类在特定省份的变化率占该地类土地在全国的变化率的比值)来表示某一地类的区域分异规律。其中,耕地变化剧烈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长城沿线农牧交错带区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区,林地变化重点分布在内蒙古长城沿线及环北京地区,体现了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和环北京风沙源治理的成果。牧草地变化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以内蒙古最为剧烈。
我国沙地变化呈现南北两大区域分异特征。北方陕西部分地区变化最为剧烈,主要是由于沙地治理效果比较显著,南方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由于洪涝灾害等原因,造成耕地损毁沙化与治理并存。全国湿地变化主要分布在长江中游和珠江三角洲等湖泊广布的地区,挖塘养鱼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是其主要原因,反映了区域农村经济结构的特点。
可以看出,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在自然背景下呈现出与社会经济差异以及土地利用方式差异相适应的区域分异特征。
记者: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对生态环境建设有什么影响?
鞠正山:这个影响可以用七句话来概括,即生态退耕对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沙地治理使局部生态环境改善,湿地面积呈增加趋势,林地和湿地的总体生态服务功能相对下降,牧草地退化严重、耕地总量持续减少,新增耕地生态条件有待改善,生态退耕和沙地治理存在忽视植被自然地域分异规律的现象。
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有非常强的相关性
记者:我们知道,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影响,它们之间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
鞠正山:我们采用典型多元相关分析法和二元相关分析法对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可以看出,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具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土地利用结构的发展变化是受社会经济结构变化驱动的,它是社会经济结构发展变化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中的反映形式之一。
在社会经济结构中,驱动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除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外,其他均有所体现。其中人口密度、经济密度和人均粮食在驱动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中比较显著。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响应指标是建设用地、耕地和牧草地,建设用地与耕地是互为消长的关系,形成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在社会经济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众多复杂的驱动力因素中,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比较效益是推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主要因素。
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是,在社会经济驱动力因素中,除了人口增加与经济的比较效益外,国家政策在影响土地利用/覆被的变化将起到特殊作用,这是人口等一般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所无法实现的,这说明人类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响应机制正在主动发挥作用。
记者:能不能具体说说国家政策在影响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中起到的特殊作用?比如说,耕地保护政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如何?
鞠正山:我们知道,我国1999年实施占一补一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耕地保护政策后,耕地因建设占用而过度流失的趋势得到控制,在国家和省一级水平上基本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而且总量上占补有余,耕地保护政策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中得到了体现。
控制东部、保证中部、保护西部,进行全国土地利用结构宏观调控
记者:研究对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提出了哪些对策与建议?
鞠正山:第一,控制东部、保证中部、保护西部,进行全国土地利用结构宏观调控。
东部地区水热条件好,社会经济较发达,人地矛盾突出,耕地减少主要由于建设占用优质耕地。因此,控制东部就是实行严格土地利用用途管制措施,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的占用。
中部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对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证中部就是保证基本农田建设,稳定我国粮食生产,维护国家食物安全。中部的土地利用结构要服务于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的建设。
西部地区大部分属于生态脆弱区,西部的土地利用首先要服务于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植被的自然地域分异规律,因地制宜的进行生态环境建设。
第二,继续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并注重保护耕地质量及生态条件。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保护耕地,尤其是保护优质耕地不能放松。同时应当认识到,在土地退化严重的条件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国际食品贸易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保护土地质量日趋重要,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绝不仅仅是保护一个区域的耕地面积,还要保护耕地的质量及生态条件,两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第三,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积极防治土地退化。实践证明,土地整理是综合防治土地退化的主要措施之一,是保证土地规模经营、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经历了这一过程,目前还在不同程度的延续。只是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其发展模式有所差异。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小农经济向规模化经营的转轨时期,规模化经营需要根据区域土地资源的宏观特点,通过土地整理的系列措施来落实和保证。
第四,启动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预警系统。建议尽快启动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预警系统,与每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点面结合,定期监测和预报全国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这将为国家重大战略措施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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