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和房子归属权
我和我老公在结婚后,用我的公积金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若是离婚,那这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另外我们小孩四虚岁了,一直都是我妈在带,那小孩法院会分给谁?...
我和我老公在结婚后,用我的公积金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若是离婚,那这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另外我们小孩四虚岁了,一直都是我妈在带,那小孩法院会分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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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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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每人各得一半。
2、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原则上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综合二人的经济能力等综合考量。因此,四岁的孩子由于是你妈在带,显然与你相对较亲近,所以,只要你坚持,孩子由你抚养的几率还是非常之大的。
3、孩子如果由你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月总收入20—30%的抚养费。
2、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原则上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综合二人的经济能力等综合考量。因此,四岁的孩子由于是你妈在带,显然与你相对较亲近,所以,只要你坚持,孩子由你抚养的几率还是非常之大的。
3、孩子如果由你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月总收入20—30%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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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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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婚姻有没有过错方,例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等,如果是和平分手,就是各自一半,孩子谁带归谁,也就是你。 如果哪方不满意上诉。那就要看婚后各自薪水看百分比分配。基本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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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1.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前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2-10周岁的孩子综合考虑父母一方的经济条件、教育条件等问题,抚养权归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孩子有自主选择更随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的权利。
2.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房产问题
1、原则上婚后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折价后给予对方适当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评估拍卖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主张房产非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1.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前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2-10周岁的孩子综合考虑父母一方的经济条件、教育条件等问题,抚养权归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孩子有自主选择更随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的权利。
2.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房产问题
1、原则上婚后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折价后给予对方适当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评估拍卖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主张房产非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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