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
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4565元。
国家统计局2013年1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695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名义同比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
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数据,统计发现,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天津、福建、山东这8个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水平。其中,上海最高,为40188元,是唯一突破4万元大关的地区。其次是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469元,江苏则排第五位,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677元。
扩展资料: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 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记帐补贴)/家庭人口
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区别:
从指标的含义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而农民纯收入,则是指农民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
从形态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种形态,即价值形态。它只是反映城镇居民的现金收入情况。而农民纯收入的实际形态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另一种是实物形态,主要是指农民自留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
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农民纯收入除了用做生活消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留做追加的生产费基金,用于农民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从两者所反映的实际收入的角度看,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
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因此,在运用上述两项指标进行城乡居民收入对比时,要充分考虑两者的区别,全面正确地加以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增长15.0%。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9.3%,城镇为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