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小弟有疑问相求,有关婚姻财产的分配问题~!!!

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小弟有疑问相求,望各位高手予以解答,谢谢!!!某甲,男,与乙(女),结婚。甲在婚前有财产如下:存款10万,小轿车一辆价值20万元,房产两套,总价值130... 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小弟有疑问相求,望各位高手予以解答,谢谢!!!

某甲,男,与乙(女),结婚。
甲在婚前有财产如下:存款10万,小轿车一辆价值20万元,房产两套,总价值130万元。这些构成了甲的婚前财产。
乙婚前财产15万元。
甲和乙结婚后,二人共同购买了一间繁华地段的商铺,价值40万元,这构成了二人婚后共同共有的财产。

现在疑问来了~!!

一、5年后,甲将两处房产处分、变卖。得到房款140万元。

二、5年内,商铺产生的法定孳息(铺租收益)共计20万元。

三、甲的工资存款5年为20万元。

四、乙的工资存款5年为20万元。

现问题如下:
1、如果甲乙二人婚姻状态继续(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2、如果甲乙二人协议离婚,这些财产该如何分配。

小弟才疏学浅,对婚姻法不太懂,请求各位高手指点~~!!谢谢!!!
补充:
5年后,甲将两处房产处分、变卖。得到房款140万元。这时,甲将140万元做了如下处理:
1、70万元购买另一处商铺,然后每年产生的法定孳息10万元(婚姻持续期内购买);
2、60万元存进银行,每年产生2.1万元用做生活费花了(婚姻持续期内存进银行)
3、10万元赠与给乙(同上)

还是刚才的问题,这140万元,如果按照以上方式处分,那么,假如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
甲购买的商铺(离婚时商铺升至80万元)如何归属??仍属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商铺产生的法定孳息如何归属??
甲的60万元存款如何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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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德顺律师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6-06-16 · 律师,云南轩浩律师事务所
蒋德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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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如果二人没有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的,这种约定的效力约定大于法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 如果是协议离婚也是一样的,双方以协商为主,协商分割的财产和以上陈述的内容类似。
第三 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离婚的话甲的婚前财产以及增值部分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商铺及其孳息是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工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补充:
买房产所获得的的140万70万元购买另一处商铺,然后每年产生的法定孳息10万元(婚姻持续期内购买);60万元存进银行,每年产生2.1万元用做生活费花了(婚姻持续期内存进银行),这个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本质上还是个人财产。
至于你送出去的10万现金所有权已经转移,不能要回来了。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大哥,我又补充了点问题,麻烦您看一下吧,谢谢~!!!
追答
大哥,你补充的问题我也补充回答了。
郭军峰
2013-04-22 ·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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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甲乙二人不离婚,财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不从在分配问题,如果非得分配那就是按份分配,一人一半。(注意,要想是婚前财产必须有书面约定,双方签字的东西,如果没有书面约定,现在5年后你说是你婚前财产必须提交证据,很麻烦的)
2、如果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取决你们两人的意见,只要自愿,哪怕一方净身出户,法律也补干涉的。
参考下面法条:婚姻法,及其解释1、2、3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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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安寒0gO
2013-04-22 · TA获得超过44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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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离婚为什么要分割财产?如果离婚,1、两处房产属于甲的婚前财产,当然属于个人财产,2、对于存款,首先这十万元你一直都没有动过,而且是和你的婚后的财产能够明确分开的才是个人财产,不然,如果和你婚后的存款放在一起,请问如何得知你这几年的花费那笔是花自己的,那笔是花的夫妻共有的;因此,对于存款都是以现有的存款直接分割的,当然对于乙的存款也是同理;3、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对于补充的情况,如果离婚,个人认为,1、用变卖所得购得的商铺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但是每年的收益和后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对于存款及其利息属于甲的个人财产,当然建议甲单独开个户村这笔钱;3、10万元赠与乙的属于乙的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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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休闲时刻
高粉答主

2013-04-22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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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如果进行公证的,永远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没有经过公证的,8年后将被视为共同财产。你们才结婚5年,显然还属于个人财产。
1.甲两处房产处理后增值10万,这10万属于共同财产,
2.铺租收益20万属于共同财产。
3.40万工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
4.原来个人财产不变。
后两个问题还要解答吗,不是很清楚了,个人财产各人所有,共同财二一添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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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丕情E0277
2013-04-22 · TA获得超过52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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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就不存在财产分配了。当然婚内协议也是有效的,你们自己约定了。共同财产的认定:1、你们各自婚前的存款到现在是分不清了;2、5年后,甲将两处房产处分、变卖。得到房款140万元。为甲的个人财产;3、其他的商铺、租金、工资都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追问
大哥。还有个问题呢。。。。您没看清啊,那个才是关键~!!!

2、如果甲乙二人协议离婚,这些财产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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