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网查房子已备案、已签约是什么意思?具体点
一、这是网签状态的交易,这样就可以到房屋管理局转移产权了,没有特殊的情况这个房子不能再进行交易。
网上签约成功后,开发商进行备案程序操作,备案通过房管局审核,产生备案登记号,显示在合同内页右上角。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各持所需的份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所签合同受到房屋管理局监管,网签备案标志着商品房买卖流程合同签定环节完成。
而又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本网合同备案查询信息来源于房管局,备案查询结果则表示多签订的合同已经受到监督,可以预防一房两卖或开发商将已售房产再抵押的现象。
半年后再过户可能存在房价波动然后一方毁约的现象,需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对对方加以限制,当然对自己也是一个限制。
二、说明该套房屋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该房屋已经有所有人了;
2、该套房屋所有人已经和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但尚未过户或正在过户;
3、该房屋可能有第三人进行异议登记,查询的时间刚好在异议登记期间;
扩展资料:
同一套房只要有一家中介"网签",其他中介就不能再介入成交。因此,有的中介一看到房主挂出房子,没有买家也立刻网签"占上"房子,找到买家后再注销改签,由此导致退房率超高。
市房地产交易网数据显示,北京二手房中介公司交易前五名3月成交13593套,退房1137套,平均退房率8.4%。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正常退房率应该是1%至3%,恶意网签很容易延误买卖双方成交时机,也会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为避免中介单方擅自"网签",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流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交易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将网上信息提交完成的,
经查实后将对该机构或人员的网上签约行为进行限制,并将其违规行为公示曝光,严重的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
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签
1、已签约
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这个线上过程就是网签。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网站系统会给予出一个网签号,这个网签号可以用于在网上进行查询相关的交易内容。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2,已备案
是指你所购买的房屋已在房管局进行购买后的拥有权者登记备案,此备案后将确定此房屋的产权归属人,后期根据此备案信息进行房产证的办理。
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
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扩展资料:
备案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网签
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系统和网站获得。这个线上过程就是网签。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网站系统会给予出一个网签号,这个网签号可以用于在网上进行查询相关的交易内容。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2,已备案
是指你所购买的房屋已在房管局进行购买后的拥有权者登记备案,此备案后将确定此房屋的产权归属人,后期根据此备案信息进行房产证的办理。
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
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扩展资料:
备案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网签
201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