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给我妈买的保险 两年前我爸去世了 现在我是投保人和受益人 但是当时我也不清楚是不是带病投的保 因
我爸给我妈买的保险两年前我爸去世了现在我是投保人和受益人但是当时我也不清楚是不是带病投的保因为是我爸的同学来卖的因为带病投保是不赔偿的和没收保险费太平洋步步登高分红型附加...
我爸给我妈买的保险 两年前我爸去世了 现在我是投保人和受益人 但是当时我也不清楚是不是带病投的保 因为是我爸的同学来卖的 因为带病投保是不赔偿的和没收保险费 太平洋步步登高分红型 附加重大疾病 保险是09年5月买的 五年交清 共计74000 还有今年最后一年交费 09年以前因为糖尿病住过院 现在又因为脑中风 偏瘫了 现在我妈妈身体非常不好 万一不幸去世 保险公司会查到病历来拒赔吗 保费是十份 每份一万我的这份保险能按新保险法来对未告知义务 两年过后 不管有没有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都要理赔 能适用吗 清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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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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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关系了,新保险法已经规定了如果当时是带病投保,两年内没有出现问题,两年后再发生重大疾病或者是因病身故,保险公司都是有义务理赔的。
我给你打出来啊,你看看。
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定力保险合同,保险人(就是太平洋)就保险标的(就是你妈妈)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踢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这里最重要)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就这个最后一句,法律规定的,他们肯定不能耍赖!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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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第五条 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下列情形下的期间自2009年10月1日起计算:(二)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保险法施行后,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三十日的;(三)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司法解释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而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行为或事件,发生于保险法施行后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本解释中的“保险法”即指09版保险法。也就是说十月一日新保险法实施后,针对保险公司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生效之前买的保险合同。
祝好!
第五条 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下列情形下的期间自2009年10月1日起计算:(二)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保险法施行后,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三十日的;(三)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司法解释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而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行为或事件,发生于保险法施行后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本解释中的“保险法”即指09版保险法。也就是说十月一日新保险法实施后,针对保险公司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生效之前买的保险合同。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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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的话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情况加保费,也可能是直接拒保,退还所缴保费。如果不告知了,那查出来就是不赔付,并且也不退保费。
追问
又不是故意不告知的 而且当时这份保险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 在我爸去世过后才转交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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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没有看懂到底谁糖尿病住过院,但是以你说的情况,过了两年,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那现在保险公司拒赔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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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该赔的,不如实告知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内,保险公司不履行他的权力,那保险就正式生效了。那就能获得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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