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辩论赛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四辩总结词

急急求大家帮个忙谢谢了... 急急 求大家帮个忙 谢谢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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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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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辩友妙语连珠,激情飞扬,喋喋不休的鼓吹了大学生兼职的利处,值得拍手叫好。但是很遗憾,对方辩友漏洞重重的观点和空中楼阁的梦想我方不得不一一指出,因为根本不足为信!纵观整场辩论,首先我方要纠正对方辩友以下几处关键错误:首先对方辩友犯了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在事物的发展中忽视了事物的主要矛盾。何所谓主要矛盾?我们是学生,学生的职责是学习。何所谓学习?学习是用文化知识武装自己,与老师和同学交往学习为人之道去完善自己,参加校园各类活动和学校安排下的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去完善自己,而非打工赚钱,避重择轻。如对方辩友所说“兼职是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进行的”。谬论!请问谁敢说自己学好了呢?鱼和熊掌怎能兼得?学海无涯难道是空话?请问兼职同学图书馆书架旁有多少你的身影?校园活动中有多少你的英姿?何谈大学生活多空闲呢? 次之,对方辩友说打工可以锻炼自我,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我不禁要问:朋友,学业尚未完成,羽翼尚未丰满,大学生只能多以低级工为工种。擦盘子洗碗,当礼仪小姐人体模特甚至酒吧DJ,沿街贴“头皮癣”似的广告赚钱,十足的扮演民工或边缘青年的角色,难道这就是锻炼? 相反,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首先,从思想上说,大学生正处于道德观和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过早的涉入社会促进了金钱唯物思想的形成,不能理性的看待社会。还容易受到社会市井的影响,变得庸俗不堪,斤斤计较,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第二,从社会管理制度上说,社会并没有完善的保障大学生打工的制度,因此一些黑中介及不正规不合法单位乘虚而入,导致大学生上当受骗屡见不鲜。对方辩友也许会不服气的反问说“我们不是中小学生了,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社会中的形形色色,应该去社会中闯一闯”,但是身边那些鲜活的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例子还不足以给朋友们敲以警钟么?第三,从各招聘单位利益出发,大学生繁重的学习任务已经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的精力,再做兼职时就难以全力以赴,难免会影响工作效率,这便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时代在召唤具有责任感的大学生啊!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大学是学习的圣殿,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栋梁,而大学生打工往往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这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是对大学生自身价值的贬低,是对人才市场的扰乱!打工往往报酬很低,往往是用成绩单上高挂的红灯笼来换取几张有限的钞票,甚至连几张有限的钞票都换不来,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方法是万万不可的!事实胜于雄辩,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是不争的事实!朋友们,放下兼职吧,静下心来学习吧!不要等到真正走到工作岗位上才发出感叹说:“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学习环境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后我才后悔莫及!”可悲啊!最后我要送给对方辩友一句话: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更要重申一下我方观点: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谢谢主席! 咱就是给你做参考资料咱先说辩的好不好气势一定要在先给他们来着下马威哈哈祝你辩论成功哈
MOSHI魔吸魔吸
2017-06-15 · 超过1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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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过四辩,但从我的了解来看吧四辩作为最后发言的一个人往往说的其实没那么的重要关键是要把在场上的东西总结出来你们这方在场上主要说了什么,对方又说了什么这就是为什么四辩是个总结陈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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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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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过四辩,但从我的了解来看吧
四辩作为最后发言的一个人
往往说的其实没那么的重要
关键是要把在场上的东西总结出来
你们这方在场上主要说了什么,对方又说了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四辩是个总结陈词了 辩词

一辩陈词:2分30秒
一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关注生活你会发现做兼职者大有人在,难道真如某些人所说是拜金主义的思想侵染了大学纯净的空气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大学生打工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培养,是独立意识的体现。
首先,何谓打工?打工是指通过对特定组织或个人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衡量大学生打工利大弊大的标准在于打工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物质角度看,今年来教育部对高校收费作出了进一步调整,打工无疑成为家境窘迫的同学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家庭宽裕的同学,打工所得可以让自己逐步走向独立,并用自己挣来的钱孝敬父母,这种亲情反哺现象值得全社会大力提倡。
第二,从精神角度来看,现代大学生大多在密罐中长大,经不得风雨,吃不得苦头,受不了打击。打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学会与人交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第三,从动手能力看,我国的应试教育的弊端就在于不能培养实践型和创造型的人才。大部分的学生动手能力弱,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严重脱节,社会经验少,思想肤浅,眼高手低现象极为普遍。打工无疑是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动手能力的上佳途径。
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很强的毕业生相比,哪一个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哪一个更受企业青睐?哪一个更符合我们追求的人才要求?
至于由于盲目打工带来的不良现象并非打工这一客观事物本身的缺陷,制度的不完善也不能掩盖打工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利益,正如车祸的存在不能否认车给我们带来的极大便利
综上所述,大学生打工的利远远大于所谓的弊,明智的你请睁开慧眼吧,你会发现打工原来可以更美的。

四辩总结陈词:
感谢对方辩友对我方的尊尊教导和对我们的关心,可是对方辩友友今天并没有论证自己的观点
第一,混淆了打工的弊和打工者自身原因的弊,对方辩友一直告诉我们打工可以带来安全问题等现象,但我方已反复说明,这些现象并不是打工带来的,而是打工者自身带来的。虫牙吃苹果导致牙疼,怎么能将责任赖在苹果身上呢?而对方辩友自始至终都未能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带来的弊端,这又让我们如何信服呢?
第二,对方辩友提到了打低级工的问题,我们承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这是由打工造成的吗?这是由我们没有正确认识打工造成的.我们正是要通过今天的比赛来让大家认识到打工利大于弊,从而让学校让社会正确引导,扬利抑弊,上述现象自然回得到遏制.

下面请允许我再次陈述我方观点.

我们今天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也就是对于在校大学生打工这一事实来说,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体现在整体上在校大学生打工对个人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一方面有了尽可能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在大学期间培养自身的交际、协调、应变等社会所需要的能力,而学校提供的有限的实习、实践机会和现行的教育制度无法满足我们上述的需求,而打工却恰恰可以。打工能给我们带来经济利益。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而更重要的是打工能使我们更早更广泛的接触社会,让我们风早地走进社会的风雨,从而更早的学会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撑起一把雨伞,所以说,对于我们自身发展,打工不是唯一的选择,却是上佳的选择。而面对打工促进了在校大学生自身发展这一客观事实,对方辩友为何还要坚持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呢?
从对社会的作用上看,大学生在校期间打工,培养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再投身工作,无疑提高了社会人才利用率,服务社会,贡献社会,无疑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终极价值。
如果你是雄鹰,你就应尽早练就有力的翅膀;如果你是英才,你就应尽早投入时代的洪流。而打工正是我们在校大学生了解社会适应时代的上佳方式,由此,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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