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是如何综合的?也就是它们各占得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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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行专业考试的职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70%+专业考试成绩×30%)×4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行专业考试的职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70%+专业考试成绩×30%)×4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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