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以前西藏人民生活怎样

详细~~我写作业呢!... 详细~~ 我写作业呢! 展开
 我来答
匿名用户
2013-04-26
展开全部
那时候西藏还是封建农奴制度,生活方式非常原始.大部分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匿名用户
2013-04-26
展开全部
旧西藏的黑暗统治1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其黑暗、残酷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1、社会制度落后,经济剥削异常残酷。
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社会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而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却不占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没有人身自由,不得不依附于领主的庄园为生或充当世代家奴,遭受强制的乌拉差役、租税和高利贷三重剥削,生活在死亡线的边缘。据不完全统计,仅噶厦(旧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种类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噶厦和庄园主支的差,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高的达到70%至80%。60%以上的农牧民背负着沉重的高利贷债务。
2、等级森严,政治压迫极端野蛮。
旧西藏流行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人的社会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法典明文规定,上等上级的人的命价为与其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的命价仅为草绳一根。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可以随意买卖、转让、赠送、抵押和交换农奴,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不属同一农奴主的男女农奴结婚要缴纳“赎身费”,农奴的子女注定终身为农奴。法典还规定:仆人伤了主人,就要断手或剁脚。这就是说,农奴主可以任意打骂农奴,对农奴动用断手、剁脚、剜目、割耳、抽筋、割舌、投水、投崖等极为野蛮的刑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1条折叠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