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者中主编和主审区别
出版者中主编和主审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一、两者的职责不同:
1、主编的职责:在编委会或总编辑领导下,按编辑方针实施某个方面的具体业务。其工作内容为研究、制订某一方面的工作计划,组织并领导日常编辑事务,如审稿、审样、撰写重要言论等。
有些编辑部门不设总编辑,主编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其职权相当于总编辑。除新闻、出版部门外,编纂专著有时也设主编,由编纂委员会指定专家担任。专著主编召集有关编务会议,主持拟定编辑计划,审定书稿。
2、主审的职责:主审的任务与职责是,主持审计小组会议,起草项目审计计划,承担小组分工中的一部分具体审计任务,撰写审计报告,代拟审计结论和决定,建立项目审计档案。并负责审核本组成员的审计作业安排,检查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两者的相关要求不同:
1、主编的相关要求:主编一职既是事务性的, 也是学术性的, 主编应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编辑、出版经验。
2、主审的相关要求:主审人员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包括主审与协审的关系;审计小组与委派机关的关系;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审计监督与其他专业监督部门的关系。
三、两者的行业惯例不同:
1、主编的行业惯例:主编除负责掌握整个的出版方针外,往往还负有撰写代表该报刊的立场观点的重要社论、评论文章的责任。
2、主审的行业惯例:代表审计小组参加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以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审计小组工作情况等。审计小组执行任务期间,主审人员还应负责对本组成员德、能、勤、绩等的监督、考核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编(职业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