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期德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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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德国是在希特勒的独裁统治下推行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变体)。国家社会主义一般又称作纳粹主义,“纳粹”(Nazi)是德语“国家社会主义者”(Nationalsozialist)的简称,原意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ationalsozialistischeDeutscheArbeiterpartei,NSDAP,简称国社党)的党员与拥护者。
纳粹德国指在1933年至1945年期间由阿道夫·希特勒和其所领导的纳粹党所统治的德国。纳粹德国有两个官方国名,分别为1933年至1939年使用的德意志第三帝国(德语:Drittes Reich)与1939年到1945年的大德意志帝国(德语:Großdeutsches Reich)。“第三帝国”一词指的是继承了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第一帝国”与近代的德意志帝国(1871–1918)“第二帝国”的德国。
纳粹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之一。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分别在1938年与1939年被纳粹德国吞并,其中捷克被直接吞并,斯洛伐克则是纳粹德国的傀儡政权。1939年9月,纳粹德国与苏联共同瓜分波兰第二共和国,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至1940年,纳粹德国占领了大半个欧洲,其中包括法国。其占领区内的“不受欢迎的人”和另外一些民族亦不断受到迫害。1940年9月27日,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签订《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结成了侵略性军事同盟,1941年6月22日,纳粹德国对苏联宣战,发动苏德战争,德军一度兵临莫斯科。
在1943年遭到一连串的失败后,战争的天平开始向另一方倾斜。德国城市遭到盟军大规模、有规律地轰炸,而随着战争的进行,德军也面临着资源短缺问题。1945年初,西方盟国自西向东,而苏联则自东向西不断推进。4月,苏军攻入柏林,4月30日希特勒自杀。5月8日,德国投降,并签署投降书,纳粹德国宣告正式灭亡。
纳粹德国指在1933年至1945年期间由阿道夫·希特勒和其所领导的纳粹党所统治的德国。纳粹德国有两个官方国名,分别为1933年至1939年使用的德意志第三帝国(德语:Drittes Reich)与1939年到1945年的大德意志帝国(德语:Großdeutsches Reich)。“第三帝国”一词指的是继承了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第一帝国”与近代的德意志帝国(1871–1918)“第二帝国”的德国。
纳粹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之一。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分别在1938年与1939年被纳粹德国吞并,其中捷克被直接吞并,斯洛伐克则是纳粹德国的傀儡政权。1939年9月,纳粹德国与苏联共同瓜分波兰第二共和国,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至1940年,纳粹德国占领了大半个欧洲,其中包括法国。其占领区内的“不受欢迎的人”和另外一些民族亦不断受到迫害。1940年9月27日,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签订《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结成了侵略性军事同盟,1941年6月22日,纳粹德国对苏联宣战,发动苏德战争,德军一度兵临莫斯科。
在1943年遭到一连串的失败后,战争的天平开始向另一方倾斜。德国城市遭到盟军大规模、有规律地轰炸,而随着战争的进行,德军也面临着资源短缺问题。1945年初,西方盟国自西向东,而苏联则自东向西不断推进。4月,苏军攻入柏林,4月30日希特勒自杀。5月8日,德国投降,并签署投降书,纳粹德国宣告正式灭亡。
20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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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年革命直到二战,德国在政治上主要是反民主的容克封建保守势力或法西斯势力占统治地位,资产阶级没有确立自己的绝对优势地位,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始终未能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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