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是谁,他老婆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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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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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讲一个关于李自成起义的民间传说:
本来上天注定李自成可以当三年皇帝。有一次李自成问手下的士兵:“我们马上要进北京城了,等我当了皇帝,大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有士兵回答说:“我们从前穷,没过过什么好日子。记得小时候最希望的就是过年,可以吃肉!”
李自成哈哈大笑,说:“等打进北京城,赶走了狗皇帝,我们每个月过一次年,大家有肉吃肉,有酒喝酒!”
打进北京后,李自成果然下令每月过一次年。这样,由于李自成将一年缩短为一月,三个月后,他的皇帝就到期了,之后李自成与清军在一片石大战,吴三桂叛变,与清军两面夹击,李自成大败....

个人认为这个故事反映了农民起义的狭隘性、目光短浅的一面。

先谈李和陈圆圆

客观的讲,李自成推动了清兵入关,过于美化李自成,等于在伪造历史李自成在北京城里歌舞升平,忽略了内忧外患。即使没有吴三桂开门迎敌的原因,闯王的江山也不见得坐得牢。他的起义具备破坏性,却缺乏建设性;给风雨飘摇的明王朝“添乱”了,并施予致命一击——却没有收拾残局的本领。从客观的效果上来说,他推动了清兵入关、执掌天下的步伐。得矣?失矣?

闯王进京,陈圆圆算是一件特殊的战利品——正是这件战利品,导致他最终兵败,使唾手可得的江山美人全化为泡影。小小的一个女子,居然有这天大的本领?她甚至还改变了一座城市的命运:北京被八旗子弟所占据,成了满清帝国的都城。
假如李自成与陈圆圆擦肩而过,那么吴三桂是否就不会因戴上“绿帽子”而恼羞成怒?不会借刀杀人了?那么,历史是否就要改写了?

其实不然。清军垂涎大明江山已久,吴三桂求援,不过给其提供了一个借口而已。因为多尔衮最初听见李闯王逼死明帝的消息,即起趁火打劫之心。八旗兵马早就整装待发。入侵中原,根本不需要什么通行证的。却未考虑那么多。

李自成打进北京城,将吴三桂的亲属全劫作人质,以勒令其投降。审讯的时候,觉得吴三桂的“小蜜”确实光彩照人,于是充作自己的嫔妃。

屯兵山海关的吴三桂原本已臣服了,在回北京城“报到”的路上,听说爱妾被李闯王占有,忍无可忍,索性投靠关外的清兵——甘当急先锋,与李自成决一死战。此即“三军恸哭皆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之典故。吴、李二人成了不共戴天的政敌兼情敌。

吴三桂围城时,李自成将其父母全绑上城头,企图以此举退兵。吴不屈服眼睁睁地瞧着父母被斩首。

李自成突围,陈圆圆谎称:“大王若放我,三桂必不追也。”李依从其计。聪明的陈圆圆,就这样回到情人的怀抱。

还有另一种说法;并非李自成本人占有了陈圆圆,而是其手下的骁将刘宗敏抢了陈圆圆作“压寨夫人”。这是很典型的“为尊者讳”:生怕李自成的高大形象会因好色而大打折扣。这是在把领导者的失误推卸到部将头上——同时也推卸到叛徒(吴三桂)与女人(陈圆圆)的头上。好像李闯王不会犯这类低级错误的,都是别人惹的祸。

过于美化李自成,等于在伪造历史。我们需要肯定李自成身上的积极因素,但不能因此而掩饰他消极的一面。

方彪先生认为:“一些官兵的繁华的城市里,生活很快地腐化了,使部队失去了战斗力……大顺军在北京虽然只有四十二天,这四十二天使大顺军变了。由一支所向披靡的雄师,变成了一支一蹶不振的弱旅,变得如此之快,如此之惨,也实在令人深思。”李自成作为首领,无疑应承担最大的责任,没必要回避这一点。

李自成缺乏的,是一种一鼓作气、扩大战果的雄心。他的失败,亦是情理之中的。如果不能汲取这前车之鉴,就无法超越李自成——以及他身上的局限性。

历史教授:金吉泰


上述众多的史书资料,其说法大体是一致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基本相同。

李自成杀妻后曾在临洮强占民女做婿

《明季北略》上记载着:

“如岳(李自成所投靠首领)曾于临洮府城外,关厢人家,掠美妇五:邢氏、赵氏、余氏、安氏、邬氏,而邢氏尤绝色,如岳嬖之。妻鲍氏女石甚。适自成至(李自成刚投奔如岳),遂以邢氏配之……于是各统所部往渭原(源)、河州、金县、甘州等处劫掠,所至之地即起火,名放亮儿。”白纸黑字,言之凿凿,若非知情人提供素材,是不可能说得如此具体的。

可见李自成在甘肃是去过许多地方的,在榆中哗变,在洮河边被官军打败,并被“硬搡”给了一个临洮女邢氏为妻,做了临洮人的女婿。

看县志上怎么说

经查,清康熙年间修纂的《金县志》,对跟“闯贼”不合作的官员大加赞美,如:“蔡公宗孔……及闯贼安官时各官争迎于(此处似缺字)社(似应为杜)门不出。贼将贺锦欲授之官,公长往而去……”但崇祯二年的惊天大案,只字未提,这也正好反证了不能排除李自成在此“作案”的可能。

甘肃文史资料:

榆中纪事 榆中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明朝天启年间连续干旱,很多地方颗粒无收。陕西米脂县是当时重灾区。米脂县双泉堡(今属横山县)人李自成(原名李鸿基),曾在宁夏当驿卒。

明思宗崇祯元年(1628年)驿站撤消,李自成回到家中靠种地为生。因交不起举人艾诏的高利贷,崇祯元年(1628年)冬季,李自成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由亲友救出后,李自成杀死了艾举人。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儿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可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当时,杨肇基任甘州总兵,王国任参将。李自成叔侄遂被收录在杨肇基麾下王国营中。李自成有勇有谋有战功,不久便提升为军中的把总。
为什么会这样呢?很明显,李自成在甘肃地面上所做的一连串事件中,榆中哗变、“叛乱”一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了农民起义的闪光点,所以人们要争一争,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至于李自成掠劫甘肃州县,洮河逃遁,纳临洮妇为妻这些不大荣耀的事,就很少有人来相争了,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匿名用户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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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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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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