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赞
作者: 檀风鲁南
自从两河流域的汉谟拉比,
创造了法典。
历史的天空开始变得明朗,
洒下公平的阳光。
穿透三千余年时间的隧道,
诞生了一部部比“上帝”更为神圣的法律 。
法律,不仅仅
是威慑罪犯的圣剑;
法治,也并非
为西方专门拿来觊觎东方“人权”的黑砖。
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
正成为东方文明的象征。
法律的大厦,镶嵌着
太阳与星辰的符号;
法律的天平,承担着
真理与道德的精髓;
法律的根基,流淌着
公平与正义的血脉。
自从法治成为一个社会的主题,
共和国的躯体上,
才写满文明的诗篇;
共和国的车轮上,
才镶上风驰电掣的火箭。
一个黄河染黄皮肤的大国,
一个以龙为图腾的大国,
一个把中国梦放在肩上的大国,
今天,正站在万里长城的龙脊上 ,
向世界敲响
建设法治国家的洪钟。
法律的尊严如日月之辉,
正恒照着东方古国复兴的脚步,
法律的神圣如天地之籁,
正伴奏着东方巨龙崛起的庄严!
赵文家(檀风鲁南),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华辞赋社会员。 撰多部长诗,出版文化专著7部。获首届绿风诗歌奖一等奖、第五届诗兴开封国际诗歌大赛二等奖、新诗百年网络最给力诗人奖、陕西皇冠山美文一等奖、“汾酒杯.山西赋”三等奖、 当代前卫诗人大赛一等奖等。授予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多次记功。入年选文献数十种。
扩展资料:
法治与法制
法治与法制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联系在于:实行法治需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
区别在于:法制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治则相对于人治;法制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法治内涵则相对于人治的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法制一词,中外古今用法不一,涵义也不尽相同,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
1、泛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法律既包括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的成文法,如宪法、法律和各种法规,也包括经国家机关认可的不成文法,如习惯法和判例法等。制度指依法建立起来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各种制度。中国古代的典章制度也属于这一类。
2、特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这种意义上的法制与民主政治联系密切,即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证,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办事,以确立一种正常的法律秩序的国家,才是真正的法制国家。
在祖国博大的土地上
燃起了熊熊的圣火
从此
会少很多因天真无知
而被坏人践踏利用的悲剧
会少很多因法制观念淡薄
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人间
少了无数凄苦的血泪
世上
多了无数开心的眼泪
在祖国博大的土地上
燃起了熊熊的圣火
从此
会少很多因天真无知
而被坏人践踏利用的悲剧
会少很多因法制观念淡薄
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人间
少了无数凄苦的血泪
世上
多了无数开心的眼泪
没有胆怯与顾虑
没有烦恼与忧愁
虽然前方总会有风雨
但只要我们共同努力
法律援助的丰碑
便会使你我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