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按照国家规定,报废汽车、摩托车严禁私自转让,只能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回收、拆解。对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驾驶员应自觉依照程序办理报废回收。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扩展资料: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
相关条例:
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一辆报废的摩托车修一修就可以卖三五百元,而且还有很多人买。记者获悉,长安厦岗依法查封一非法回收出售报废摩托车的摩托车修理档,查获报废摩托车五辆。该所长邓伟棠说,针对这种行为,机关可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废旧摩托车当街销售
前不久,记者接到一读者的报料,称厦岗社区有人非法出售报废摩托车。在报料人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厦岗社区开源路一家名为洪×的摩托维修店,看到该维修店门口的马路上停放了六七辆沾满了灰尘的摩托车,外观看起来十分破旧,摩托车车身上的零部件均已残缺不全,或是少了大灯,或是少了倒车镜,七零八落的显得破旧不堪。当时有几个人正在摩托车四周查看车辆的状况,并向一位年龄约30岁左右的男子询问车辆的价格。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与该男子聊了起来,该男子自称是洪×摩托维修店的店主,这些摩托车都是从某单位停车场买回来的,只是放的时间长了点,修一下都可以骑的。当记者问及其价格时,该男子说,按照车况的好坏,从300元到六七百元不等,并且他们维修店可以提供维修,每辆车修好后总价值也不过八九百元钱。
报废摩托车热销
据该报料读者介绍,洪X摩托维修店在此销售这种摩托车已经两天了,开始时有几十辆并排放在路边,都被一些群众以数百元不等的价格买走了,剩下的这些都是比较破旧的。现场一位姓魏的男子告诉记者,他在厦岗一家厂里上班,昨天听同事说在这里买了一辆这样的摩托车,今天也想买一辆。当记者问起魏某骑这种无牌的摩托车如果被扣了怎么办时,他说,反正这些车又不值钱,全当买个单车吧。记者又问及有关车辆的行驶安全问题,魏某称,这些车修好了应该没问题,他只是在附近骑一下,又不跑长途。
记者就此情况联系了该区所属的厦岗,经调查得知,洪×所销售的摩托车是从一废品收购站买来的,共有数十辆,均为无牌无证的报废车,原本打算拆零部件备用,见有些人要买整车便以每辆数百元价格卖了一部分。厦岗依法将维修店予以查封,并没收其剩余的五辆摩托车。
2013-05-09
201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