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举办一次数学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竞赛结果为获一、二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五分之二,
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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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二、三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十分之九,则可以得出获一等奖占总人数的十分之一
又因为获一、二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五分之二,所以五分之二减去十分之一就是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为十分之三。
又因为获一、二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五分之二,所以五分之二减去十分之一就是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为十分之三。
追问
那个,我想问一下这句话“五分之二减去十分之一就是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我还是不肿么懂,可不可以讲的更好理解一些?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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