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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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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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长沙市马王堆等中学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展开了问卷调查,学生年龄段为13—16岁。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权利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发出的100份调查问卷中发现,70.41%的孩子是在家长先行安顿好后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与父母一起住,并有稳定住房。这其中可以看到近几年在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环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同时显示,受访农民工夫妻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占58.33%,经常更换地点租房的占37.5%。有4.17%的家长表示其子女曾有过停学或休学的情况。在农民工子女择校时,16.67%的家长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学校才接受”,4.17%农民工表示孩子在选择学校时曾“遭受到学校拒绝”且情况很严重。并且在有的学校甚至存在“择优录取”的现象,这也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面临的一个障碍。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闭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进城务工具有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与父母一起无稳定住房的比例也占到了40.82%。这些都揭示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学中存在的种种十分艰难的问题。城市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超出了许多城市公办学校的承受能力,民办学校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一个主要渠道。而因为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很多公办学校难以敞开接受全部前来报名的农民工子女。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又令人堪忧。此外,在入学问题上,费用是首当其冲的。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显示,24名家长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待遇”。25%的家长认为学杂费用收费较高,4.17%的人提出有学校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且费用偏高。按照现行标准,农民工子女不管上什么学校,都是要交费的。在公办学校借读,要交借读费。至于私立学校,收费标准不一,也不透明,很难统计。在费用问题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面临三大难问题:就读私立学校费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无法负担;就读公办学校却因为户口的问题,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龄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第三是一些为农民工子女专门办的学校却因为工商部门对于学校的定性和自身办学经费的问题而常常出现运转困难,这一类学校的本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而在是否愿意将孩子送入政府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或者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问题上,37.5%的家长愿意,41.67%家长表现为无所谓的态度,20.83%的家长明确表示不愿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愿意入读此类学校或班级,52.04%表示无所谓,有14.29%明确表示不愿意。尽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虑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但实际上都收效甚微。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原因究竟在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的看法是: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第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关系到我们国家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问题。尽管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在对农民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公平现象,而且也需要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和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逐步加以解决。但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了农村后,由于交纳的教育统筹费用没有根据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而农民工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体制在义务教育支出中并没有包含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等于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上的受害者就是这些在城市打工就业的农民的下一代。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曾说,农民工子女教育属于九年义务教育,享受义务教育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这完全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那么,就上述体制矛盾上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问题,也是全社会的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各级政府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认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是否能够从心理上把他们与城里人公平对待,并逐步从体制环节上来解决这些现实的矛盾。如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有以下建议: 首先,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要正确认识农民工也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在无法享受城里人各项公共福利的状况下,以极低的成本为城市的企业提供了大量利润,并创造了城市的税收,同时还在很多方面承担各种不公平的费用。因此城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来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这是政府对于作为纳税人之一的农民工的正常的服务。政府应着力解决导致教育领域受教育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的体制性问题,取消二元户籍制度所强加的受教育界限,取消教育赞助费等其他不合理的收费制度,保证流动劳动力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并为其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注重义务教育公共投资的内部效益,必须建立严格的教师人力资源配置制度和合理的学校设置制度。其次,是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发展。当我们看到农民工的子女大量失学,而在一部分城市却盲目地提出教育已经现代化的口号,把大量投资用于提高城市教育的硬件设施,使城里人的后代和农民的后代文化素质的差距日益扩大。这不仅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且会拉大我国的城乡差距,引发长期的社会矛盾。因此,应允许在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准为借口关闭这些学校,使大量农民工子女失学。对农民工子女应放宽就学准入,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入学就读程序,畅通人员流通,尤其是加强民工子女教育引进的绿色通道,在民工子女的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消除体制障碍,改善地区、城乡关系,进一步放宽农民工子女来杭就读的准入条件,切实做好教育、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民工在城务工减少后顾之忧。再次,消除偏见,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福利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不必担心农民工大量的涌入城市,会带来城市的不安定。因为根据近些年对农民工的调查跟踪,农民工的流动就业行为是完全理性的,并非盲目的。因为农民工也需要就业的稳定,特别是携带子女的农民工家庭。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就业条件,农民工很难选择带着妻子儿女饱受颠沛流离。他们在家乡还有一块土地作为他们永久的社会保障和满足温饱的收入条件。作为中国农民还有一个十分眷恋家园的传统。从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上看,农民也应该享有这个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当然这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逐步要解决的城乡分割体制的根本矛盾,要有一个历史过程。最后,应加快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实行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首先具有“义务”性质,各级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来普及和落实这项目标。推进义务教育是关乎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工作,各级政府应真正落实研究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的监督和实施,应是中央政府的事权职责,也就是应由中央政府来解决城乡基本的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而不能实行两种国民待遇。因此,应确定中央对于各级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支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教育问题。在过渡期间,政府应对在城市内私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予以补贴,提供基本的场地,并严格监督不得乱收费,防止增加农民工的负担。 流入地政府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子女上学的补助政策。这种补助,一方面体现在对学生的补助,另一方面体现在对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的资助。对农民工子女来说,可以以政府财政资助、补贴等形式加以资助,体现“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精神,避免把农民工子女往民办学校一推了之。而在我们的调查发现,45.83%的学校没有设立关于农民工子女的助学金或补助,这是教育部门应当切实做好的一个重要部分。教育部政策与法制建设司副司长孙霄兵认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不仅仅是民办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受教育,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首要责任。政府要把这些子女安排到公办学校当中,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地接受教育。在政策运用上,当地政府要采取措施积极扶持农民工子女学校,使他们的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而不能采取达不到标准便取消的方式。事实上,农民工子女面临着更现实的问题。他们从农村到了一个繁华的都市,因为经济,因为地位,因为父母的艰难处境,农民工孩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们本身就在经济条件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好不容易能与城里的孩子坐在同一个教室里接受质量较高的教育,却又要承受来自城市孩子的种种不理解。生活上的困难没有让他们退缩,可心灵的创伤却难以抚平。“亲情失落、心理失衡、行为失控、学习失教、安全失保、监护失助”已成为他们中的普遍现象。 引起农民工子女心理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环境的“软歧视”。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常常被另眼相看。二是民工家庭的负面影响。民工家庭中,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条件不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三是流动频繁的惯性效应。一些家长工作不稳定,造成子女频繁转学。由于生活环境比较复杂,他们很难保持心理平衡,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在我们对收回的问卷进行统计的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学习过程中存在诸多烦恼,其中学习基础不好,难以接受老师教的知识,有个别老师有偏心现象,有受同学排斥的情况,没人辅导作业等情况都有呈现(见图一)。调查同时显示,有10位受访者表示在学校曾因为自己是农民工子女而遭受过老师或者城市的同学的不公平待遇。“我的普通话不标准,一开口说话城里的孩子就笑话我,而方言又听不懂,很难和他们沟通。所以我在学校很少开口讲话。”这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无奈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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