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军医大学的招生要求
招生对象
年龄不低于 17 周岁、不超过 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 8 月 31 日),未婚。
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治考核,且结论为合格。
身体条件
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军检,面试结论为合格。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有关要求。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扩展资料:
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5名、美国护理科学院院士1名,两院院士后备人选6名,国家级创新团队8个,“973”首席科学家8名、国家“千人计划”1名,“长江学者”9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4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名;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名、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获得者7名、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获得者7名、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15名。在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33名。博士生导师294名,硕士生导师452名,270余名专家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学科建设:
1、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基础医学
2、上海市I类高峰学科
护理学
3、上海市一流学科
药学、护理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特种医学、公共管理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特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
5、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特种医学、公共管理
6、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临床医学博士
7、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心理学、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医学、军事后勤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特种医学、公共管理
8、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军事硕士
参考资料来源:研究生招生就业网-第二军医大学招收研究生简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报考地方计划硕士生招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扩展资料:
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检查
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县人民武装部申请复议。
面试,政治考核合格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分数线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划定,面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3-4倍。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 考生参加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 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各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招 收非指挥和指挥专业合格考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1日内向省军区招生办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网-招生简章
第二军医大学的招生要求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限理科、英语语种。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招生对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
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治考核,且结论为合格。
身体条件。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军检,面试结论为合格。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有关要求。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三、招收办法
我校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一批次普通高等学校投档。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各省一本线。录取专业之间不实行级差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专业调剂及学校学科专业需求确定录取方案。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创建于1949年9月,时称“华东军区人民医学院”。
1950年改称上海军医大学。1951年7月正式定名为第二军医大学。
目前,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军队“2110工程”和总后“53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军队研究生培养重点建设院校、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外军医学留学生培养基地。
1、基本条件
招生对象年龄不低于 17 周岁、不超过 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 8 月 31 日),未婚。
2、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治考核,且结论为合格。
3、身体条件
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军检,面试结论为合格。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医学类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
(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
(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除此,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1、基本条件
招生对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
3、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 6号)有关要求。
视力: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舰艇、空降专业外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身高:男生身长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长160厘米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60厘米,女生身长可以放宽至158厘米。
体重: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4、政治考核
由考生所在地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县人民武装部申请复议。
5、面试
政治考核合格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分数线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划定,面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公布相关信息并通过县级招生办公室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6、体检
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各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我校招收非指挥和指挥专业合格考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结论均放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