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军人去风景区免票?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军人在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第九条 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013-05-12
2013-05-12
这是综合以下多重因素考量之后决定的:
一是基于最新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之规定(2011.7.29日颁布)。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二是基于开展双拥活动之需要,体现所在地对军人、军队的优抚。
三是因为军人职业很神圣,他们用生命保家卫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值得崇敬。
四是因为国家的安全稳定,风景区的美好光景,都是军人前赴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五是因为军人到风景区,也是一种内保力量,对风景区的安全和秩序都是有好处的。
再就是基于军人没有工资、津贴有限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