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
问题如下
1、如果遗嘱公证了侄女继承遗产,可以吗?2、
如果二姨的亲属起诉了,法院会分割财产还是按照遗嘱标注的继承人执行呢?
3、如果遗嘱不起作用,侄女怎么才能获得遗产而不被其他直系亲属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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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然可以,虽然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其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此财产。
二、本案二姨去世了,二姨夫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二姨夫有权处分她们的共同财产,而二姨夫无法定继承人,不存在为某些人群保留应留份额,遗赠是可以的,为了避免日后麻烦最好将遗赠书进行公证。
三、不存在这个问题。也可以采取直接赠与的方式。
扩展资料: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公民订立遗赠时,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也即可以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附加的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
《继承法》第21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此外,遗赠的设立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
在司法实践中,有判例将赠与给婚外情人的遗赠予以撤销,主要基于该遗赠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而归于无效。
在遗赠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受遗赠应在知道该遗赠的两个月内积极向遗赠执行人主张接受遗赠。没有执行人或被遗赠人的继承人阻挠的,可通过诉至法院的形式,确认该遗赠的效力并取得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产继承
可以的。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被继承人可以指定非亲属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在自己去世后由指定的继承人按照自己所立的遗嘱承受自己的遗产。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应,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可以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被继承人去世后,首先确认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如果有,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如果遗嘱人一生中前后立下数份不同的遗嘱,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被确认有效,按照遗嘱继承;遗嘱被认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遗嘱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形式相同的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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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姨去世了,我二姨夫把我做为遗嘱指定的人不行吗?还要把属于二姨那部分剔除出去吗??
是的,他无权处分其配偶的合法财产。
2,法院会按照遗嘱人标注的继承人判决。
3,遗嘱不会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