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了能不能撤销案件 30
2020-03-31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所以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也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都是可以申请撤诉的。
依据法律基本原则,已经成立的案件,报案人、申请立案人或起诉人可以申请撤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扩展资料
撤销案件申请书:
检 撤[××××]××号
犯罪嫌疑人×××(姓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一案,系……(案件来源),本院于×年×月×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简要叙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损害后果及不作有罪认定的理由)。
……(撤案理由: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等)。根据……(具体法律依据)不构成犯罪(或者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现决定撤销此案。
年 月 日
检察长:
(院印)
撤销案件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决定撤销案件时使用。
二、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存检察卷,一份存检察内卷,一份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一份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只送达原所在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如果是治安案件,比如向公安局派出所报了案,同样的,比如他人故意伤害你致伤,伤情不是很严重,一般为轻微伤或以下,他人已赔偿了你损失,你也原谅他人,就可以向办案机关递交申请书,由办案机关批准。
如果是刑事案件,一般不允许撤销案件,要提起公诉,但也可以写申请,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另外参照;《刑事诉讼法》130条 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所谓不应但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法》1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是刑事案件,除非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自己撤销,否则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