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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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时社会的控诉,写的就是狄更斯小时候
关于狄更斯和他的小说艺术,心里早有一些想法,趁写这篇前言之便,说出来,就正于广大狄更斯爱好者。
狄更斯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书摘:
“麻烦!”奥立弗大声说道,“噢!亲爱的小姐,我要是能替你干活就好了。只要能让你高兴,替你浇花或者是看着你的鸟儿,要不就整天跑上跑下逗你开心,怎么都行。”
“完全用不着怎么样,”梅莱小姐笑盈盈地说,“以前我跟你讲过,我们有的是事情让你干。那怕你只能做到你答应的一半那么多,你就真的让我非常开心了。”
“开心,小姐。”奥立弗叫了起来,“你这么说,你的心真好。”
“我不知该有多高兴呢,”少女答道,“一想到我亲爱的好姑妈出了力,把一个人从你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可悲的苦难中解救出来,这对于我就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欢乐。又知道她关怀同情的对象也真心诚意地知恩图报,你真的无法想象我有多么高兴。你懂我的意思吗?”她注视着奥立弗沉思的面容,问道。
“呃,是的,小姐,我懂。”奥立弗急切地回答,“可我在想,我已经有点忘恩负义了。”
“对谁?”少女问道。
“那位好心的绅士啊,还有那位亲爱的老阿妈,他们过去对我可好呢,”奥立弗答道,“要是他们知道我现在多么幸福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我敢保证。”
“他们一定会高兴的,”奥立弗的女恩人说道,“罗斯伯力先生真是个好人,他答应,一旦你身体好起来,能够出门旅行,他就带你去看看他们。”
“是吗,小姐?”奥立弗高兴得容光焕发,不禁大叫了一声。“等我再一次看到他们的慈祥面容的时候,真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子。”
奥立弗的身体不久就恢复得差不多了,能够经受一次远行的劳顿。果不其然,一天清晨,他和罗斯伯力先生乘上梅莱太太的小马车出发了。车到杰茨桥的时候,奥立弗脸色变得煞白,发出一声高喊。
“这孩子怎么啦?”大夫照例又紧张起来,大声问道,“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哦?”
“那里,先生,”奥立弗一边喊,一边从车窗里指出去,“那所房子。”
“是啊,那有什么关系?停车。在这里停一下,”大夫嚷道,“宝贝儿,那房子怎么了,唔?”
“那些贼——他们带我去的就是那所房子。”奥立弗低声说道。
“让它见鬼去!”大夫喊道,“啊哈,在那儿呢!我要下车!”
然而,车夫还没来得及从座位上跳下来,大夫已经想办法从马车里爬了出去。他跑到那所废弃的房子跟前,开始踢门,跟一个疯子似地。
“喂喂?”一个委琐丑恶的驼背汉子猛地把门打开,说道。大夫由于最后一脚用力过猛,险些跌进了过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这一位大吼一声,不假思索地揪住那人的衣领。“事多着呢。打劫的事。”
“还会出杀人的事呢,”驼背汉子冷冷地答道,“你要是不丢手的话。你听见没有?”
“问我听见没有,”大夫说着,给了俘虏一阵猛抖。“在哪儿——他妈的那家伙,叫什么来着——赛克斯,对了,赛克斯在哪儿,你这个贼?”
驼背汉子瞪大了眼睛,似乎无比惊诧无比愤慨的样子,随后便灵巧地挣脱大夫的手,咆哮着发出一阵可怕的诅咒,往屋子里退去。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关上房门,大夫已经二话不说,闯进了一间屋子。他焦急地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能和奥立弗的描绘对得上,连那只食品柜的位置也不对。
“喂,”驼背汉子一直严密注视着大夫,这时说道,“你这么蛮不讲理闯进我家,打算干什么?你是想抢我呢,还是想杀了我?是哪一种啊?”
“你莫非见到过一个人乘双驾马车出门杀人抢东西,你这个可笑的老吸血鬼?”生性急躁的大夫说。
“那你想干什么?”驼背问道,“你再不出去,可别怪我不客气了!滚你的!”
“我认为合适的时候会走的,”罗斯伯力先生一边说,一边朝另一个房间望去,那个房间和前边那间一样,完全不像奥立弗说的样子。“总有一天我会查到你的底细,我的朋友。”
“你行吗?”丑恶的驼子冷冷一笑。“随你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这儿,我在这地方住了二十五年了,一没有发疯,二不是就我一个人,还怕你?你会付出代价的,你会付出代价的。”说着,矮小的丑八怪发出一阵嚎叫,在地上又蹦又跳,像是气得失去了常态。
“真够愚蠢的,这也,”大大暗自说道,“那孩子准是弄错了。喏,把这放进你的口袋,重新把你自各儿关起来吧。”随着这番话,他扔给驼背一张钞票,便回马车上去了。
驼背汉子尾随着来到车门前,一路发出无数最最野蛮的诅咒与怒骂。然而,就在罗斯伯力先生转身和车夫说话时,他探头朝马车里边望去,刹那间瞧了奥立弗一眼,目光是那样犀利,咄咄逼人,同时又是那样凶狠,充满敌意,奥立弗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不管是醒来的时候还是睡着了,都始终忘不了。直到车夫回到座位上,那汉子还在不停地破口大骂。他们重新踏上旅途,这时还可以看见他在后边跺脚,扯头发,不知是真是假地暴跳如雷。
“我真是个笨蛋,”大夫沉默了很久才说道,“你以前知道吗,奥立弗?”
“不知道,先生。”
“那下一回可别忘了。”
“一个笨蛋,”大夫再度陷入沉默,过了几分钟他又说道,“就算地方找对了,而且就是那帮家伙,我单枪匹马,又能怎么样?就算有帮手,我看也得不到什么结果,只会让我自己出丑,还不得不供出我把此事遮掩过去的经过。总之,我真是活该。我老是一时性起,搞得自己左右为难。这事应该给我一点教训才对。”
事实上,这位出色的医生一辈子办事都是凭一时冲动,这里可以对支配他的种种冲动说一句不带恶意的恭维活,他非但从来没有被卷进任何特别麻烦或者倒霉的事情中去,反而从所有认识他的人那里得到极为真诚的推崇和敬重。实事求是讲,眼下他是有一点生气,有一两分钟时间感到失望,他很想拿到有关奥立弗身世的确切证据,哪知遇到的头一个机会就落空了。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常态,发现奥立弗在答复自己的盘问时依然老老实实,前后吻合,显然和以往一样真诚坦率。他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完全相信他的话。
因为奥立弗知道布朗罗先生居住的街名,他们可以照直开到那儿去。马车折进了那条街,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几乎喘不过气。
“说吧,我的孩子,是哪一所房子?”罗斯伯力先生问道。
“那一所。那一所。”奥立弗一边回答,一边急迫从车窗里往外指点着。“那所白房子。呃,快呀。开快一点。我觉得自己好像要死了,身上老是哆嗦。”
“到啦,到啦。”好心的大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马上就要看见他们了,他们见到你安然无事,肯定会喜出望外的。”
“呃!我就巴望那样!”奥立弗大声说道,“他们对我真好,非常非常好。”
马车朝前开去,停下了。不,不是这所房子,隔壁才是。车又开了几步,重新停了下来。奥立弗抬头望着那些窗户,几颗泪珠饱含着欢乐的期待滚下面颊。
天啦!白色的房子空空如也,窗扉上贴着一张招贴:“出租”。
“敲敲邻居的门看。”罗斯伯力先生大声说,一边挽住奥立弗的胳臂。“您知道不知道,过去住在隔壁的布朗罗先生上哪儿去了?”
邻家的女仆不知道,但愿意回去问一问。她不一会就回来了,说六个星期之前,布朗罗先生已经变卖了物品,到西印度群岛去了。奥立弗十指交叉,身子往后一仰,瘫倒在地。
“他的管家也走了?”罗斯伯力先生犹豫了一下,问道。
“是的,先生,”女仆回答,“老先生,管家,还有一位绅士是布朗罗先生的朋友,全都一块儿走了。”
“那就掉头回家吧,”罗斯伯力先生对车夫说,“你不要停下来喂马,等开出这该死的伦敦城再说。”
“去找那位书摊掌柜,好不好,先生?”奥立弗说道,“我认识上那儿去的路。去见见他,求求您了,先生。去见见他吧。”
“我可怜的孩子,这一天已经够令人失望的了,”大夫说,“我们俩都受够了。如果我们去找那个书摊掌柜,保准会发现他死掉了,要不就是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或者溜之大吉了。不,这就直接回家。”在大夫的一时冲动之下,他们便回家去了。
这一次大失所望的寻访发生在奥立弗满心欢喜的时刻,搞得他非常惋惜、伤心。患病期间,他无数次高高兴兴地想到,布朗罗先生和贝德温太太将要向他讲些什么,自己也会向他们讲述,有多少个漫长的日日夜夜,他都是在回忆他们替他做的那些事,痛惜自己与他们给生拉活扯地拆散了,能向他们讲述这一切该是多么惬意。总有一天能在他们面前洗去自己身上的污垢,说清自己是如何横遭绑架的,这个希望激励着他,支持着他熬过了最近的一次次考验。现在,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带着他是一个骗子兼强盗的信念走了——他们的这个信念,也许一直到自己离开尘世之日也无法辩解了——他几乎承受不了这样的想法。
然而,这种情况丝毫也没有改变他的几位恩人的态度。又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温暖、晴好的天气开始稳定,花草树木长出了嫩绿的叶片和鲜艳的繁花,这时,他们作好了准备,要离开杰茨的这所房子几个月。他们把曾经使费金垂涎三尺的餐具送到银行寄存起来,留下凯尔司和另一个仆人看房子,带着奥立弗到远处一所乡村别墅去了。
这个羸弱的孩子来到一个内地的乡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置身于青山密林之中,谁能描述他感受到的快乐、喜悦、平和与宁静啊!又有谁能说出,祥和宁静的景色是怎样映入固守闹市的人们的脑海,又是如何将它们本身具有的活力深深地注入他们疲惫不堪的心田!人们居住在拥挤狭窄的街上,一生劳碌,从未想到过换换环境——习惯的的确确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他们几乎可以说爱上了组成他们日常漫步的狭小天地的一砖一石——即便是他们,当死神向他们伸出手来的时候,最终也会幡然醒悟,渴望看一眼大自然的容颜。他们一旦远离旧日喜怒哀乐的场面,似乎立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日复一日,他们缓缓走向充满阳光的绿色草地,一看到天空、山丘、平原和湖光水影,他们便在内心唤醒了记忆,只须预先品尝一下天国的滋味便可抚平飞速衰朽的痛苦,他们像西下的落日一样平静地进入自己的坟墓,几个小时以前,他们还曾孤独地守在卧室窗日,望着落日余晖慢慢消失在自己暗淡无光的眼睛里。宁静的山乡唤起的记忆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意志与希望。这些回忆会温和地感染我们,教会我们如何编织鲜艳的花环,放在我们所爱的那些人的坟前;能净化我们的思想,压倒旧日的嫌隙怨恨。可是在这一切之下,在每一颗心灵中就算是最麻木的心灵,一个模糊不清、尚未完全成形的意识,很久以前,在某个相隔遥远的时刻,就有过这种感觉的意识,始终流连不去,启迪人们庄重地瞩目遥远的未来,将傲慢与俗念压在它的下边
关于狄更斯和他的小说艺术,心里早有一些想法,趁写这篇前言之便,说出来,就正于广大狄更斯爱好者。
狄更斯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书摘:
“麻烦!”奥立弗大声说道,“噢!亲爱的小姐,我要是能替你干活就好了。只要能让你高兴,替你浇花或者是看着你的鸟儿,要不就整天跑上跑下逗你开心,怎么都行。”
“完全用不着怎么样,”梅莱小姐笑盈盈地说,“以前我跟你讲过,我们有的是事情让你干。那怕你只能做到你答应的一半那么多,你就真的让我非常开心了。”
“开心,小姐。”奥立弗叫了起来,“你这么说,你的心真好。”
“我不知该有多高兴呢,”少女答道,“一想到我亲爱的好姑妈出了力,把一个人从你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可悲的苦难中解救出来,这对于我就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欢乐。又知道她关怀同情的对象也真心诚意地知恩图报,你真的无法想象我有多么高兴。你懂我的意思吗?”她注视着奥立弗沉思的面容,问道。
“呃,是的,小姐,我懂。”奥立弗急切地回答,“可我在想,我已经有点忘恩负义了。”
“对谁?”少女问道。
“那位好心的绅士啊,还有那位亲爱的老阿妈,他们过去对我可好呢,”奥立弗答道,“要是他们知道我现在多么幸福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我敢保证。”
“他们一定会高兴的,”奥立弗的女恩人说道,“罗斯伯力先生真是个好人,他答应,一旦你身体好起来,能够出门旅行,他就带你去看看他们。”
“是吗,小姐?”奥立弗高兴得容光焕发,不禁大叫了一声。“等我再一次看到他们的慈祥面容的时候,真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子。”
奥立弗的身体不久就恢复得差不多了,能够经受一次远行的劳顿。果不其然,一天清晨,他和罗斯伯力先生乘上梅莱太太的小马车出发了。车到杰茨桥的时候,奥立弗脸色变得煞白,发出一声高喊。
“这孩子怎么啦?”大夫照例又紧张起来,大声问道,“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哦?”
“那里,先生,”奥立弗一边喊,一边从车窗里指出去,“那所房子。”
“是啊,那有什么关系?停车。在这里停一下,”大夫嚷道,“宝贝儿,那房子怎么了,唔?”
“那些贼——他们带我去的就是那所房子。”奥立弗低声说道。
“让它见鬼去!”大夫喊道,“啊哈,在那儿呢!我要下车!”
然而,车夫还没来得及从座位上跳下来,大夫已经想办法从马车里爬了出去。他跑到那所废弃的房子跟前,开始踢门,跟一个疯子似地。
“喂喂?”一个委琐丑恶的驼背汉子猛地把门打开,说道。大夫由于最后一脚用力过猛,险些跌进了过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这一位大吼一声,不假思索地揪住那人的衣领。“事多着呢。打劫的事。”
“还会出杀人的事呢,”驼背汉子冷冷地答道,“你要是不丢手的话。你听见没有?”
“问我听见没有,”大夫说着,给了俘虏一阵猛抖。“在哪儿——他妈的那家伙,叫什么来着——赛克斯,对了,赛克斯在哪儿,你这个贼?”
驼背汉子瞪大了眼睛,似乎无比惊诧无比愤慨的样子,随后便灵巧地挣脱大夫的手,咆哮着发出一阵可怕的诅咒,往屋子里退去。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关上房门,大夫已经二话不说,闯进了一间屋子。他焦急地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能和奥立弗的描绘对得上,连那只食品柜的位置也不对。
“喂,”驼背汉子一直严密注视着大夫,这时说道,“你这么蛮不讲理闯进我家,打算干什么?你是想抢我呢,还是想杀了我?是哪一种啊?”
“你莫非见到过一个人乘双驾马车出门杀人抢东西,你这个可笑的老吸血鬼?”生性急躁的大夫说。
“那你想干什么?”驼背问道,“你再不出去,可别怪我不客气了!滚你的!”
“我认为合适的时候会走的,”罗斯伯力先生一边说,一边朝另一个房间望去,那个房间和前边那间一样,完全不像奥立弗说的样子。“总有一天我会查到你的底细,我的朋友。”
“你行吗?”丑恶的驼子冷冷一笑。“随你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这儿,我在这地方住了二十五年了,一没有发疯,二不是就我一个人,还怕你?你会付出代价的,你会付出代价的。”说着,矮小的丑八怪发出一阵嚎叫,在地上又蹦又跳,像是气得失去了常态。
“真够愚蠢的,这也,”大大暗自说道,“那孩子准是弄错了。喏,把这放进你的口袋,重新把你自各儿关起来吧。”随着这番话,他扔给驼背一张钞票,便回马车上去了。
驼背汉子尾随着来到车门前,一路发出无数最最野蛮的诅咒与怒骂。然而,就在罗斯伯力先生转身和车夫说话时,他探头朝马车里边望去,刹那间瞧了奥立弗一眼,目光是那样犀利,咄咄逼人,同时又是那样凶狠,充满敌意,奥立弗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不管是醒来的时候还是睡着了,都始终忘不了。直到车夫回到座位上,那汉子还在不停地破口大骂。他们重新踏上旅途,这时还可以看见他在后边跺脚,扯头发,不知是真是假地暴跳如雷。
“我真是个笨蛋,”大夫沉默了很久才说道,“你以前知道吗,奥立弗?”
“不知道,先生。”
“那下一回可别忘了。”
“一个笨蛋,”大夫再度陷入沉默,过了几分钟他又说道,“就算地方找对了,而且就是那帮家伙,我单枪匹马,又能怎么样?就算有帮手,我看也得不到什么结果,只会让我自己出丑,还不得不供出我把此事遮掩过去的经过。总之,我真是活该。我老是一时性起,搞得自己左右为难。这事应该给我一点教训才对。”
事实上,这位出色的医生一辈子办事都是凭一时冲动,这里可以对支配他的种种冲动说一句不带恶意的恭维活,他非但从来没有被卷进任何特别麻烦或者倒霉的事情中去,反而从所有认识他的人那里得到极为真诚的推崇和敬重。实事求是讲,眼下他是有一点生气,有一两分钟时间感到失望,他很想拿到有关奥立弗身世的确切证据,哪知遇到的头一个机会就落空了。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常态,发现奥立弗在答复自己的盘问时依然老老实实,前后吻合,显然和以往一样真诚坦率。他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完全相信他的话。
因为奥立弗知道布朗罗先生居住的街名,他们可以照直开到那儿去。马车折进了那条街,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几乎喘不过气。
“说吧,我的孩子,是哪一所房子?”罗斯伯力先生问道。
“那一所。那一所。”奥立弗一边回答,一边急迫从车窗里往外指点着。“那所白房子。呃,快呀。开快一点。我觉得自己好像要死了,身上老是哆嗦。”
“到啦,到啦。”好心的大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马上就要看见他们了,他们见到你安然无事,肯定会喜出望外的。”
“呃!我就巴望那样!”奥立弗大声说道,“他们对我真好,非常非常好。”
马车朝前开去,停下了。不,不是这所房子,隔壁才是。车又开了几步,重新停了下来。奥立弗抬头望着那些窗户,几颗泪珠饱含着欢乐的期待滚下面颊。
天啦!白色的房子空空如也,窗扉上贴着一张招贴:“出租”。
“敲敲邻居的门看。”罗斯伯力先生大声说,一边挽住奥立弗的胳臂。“您知道不知道,过去住在隔壁的布朗罗先生上哪儿去了?”
邻家的女仆不知道,但愿意回去问一问。她不一会就回来了,说六个星期之前,布朗罗先生已经变卖了物品,到西印度群岛去了。奥立弗十指交叉,身子往后一仰,瘫倒在地。
“他的管家也走了?”罗斯伯力先生犹豫了一下,问道。
“是的,先生,”女仆回答,“老先生,管家,还有一位绅士是布朗罗先生的朋友,全都一块儿走了。”
“那就掉头回家吧,”罗斯伯力先生对车夫说,“你不要停下来喂马,等开出这该死的伦敦城再说。”
“去找那位书摊掌柜,好不好,先生?”奥立弗说道,“我认识上那儿去的路。去见见他,求求您了,先生。去见见他吧。”
“我可怜的孩子,这一天已经够令人失望的了,”大夫说,“我们俩都受够了。如果我们去找那个书摊掌柜,保准会发现他死掉了,要不就是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或者溜之大吉了。不,这就直接回家。”在大夫的一时冲动之下,他们便回家去了。
这一次大失所望的寻访发生在奥立弗满心欢喜的时刻,搞得他非常惋惜、伤心。患病期间,他无数次高高兴兴地想到,布朗罗先生和贝德温太太将要向他讲些什么,自己也会向他们讲述,有多少个漫长的日日夜夜,他都是在回忆他们替他做的那些事,痛惜自己与他们给生拉活扯地拆散了,能向他们讲述这一切该是多么惬意。总有一天能在他们面前洗去自己身上的污垢,说清自己是如何横遭绑架的,这个希望激励着他,支持着他熬过了最近的一次次考验。现在,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带着他是一个骗子兼强盗的信念走了——他们的这个信念,也许一直到自己离开尘世之日也无法辩解了——他几乎承受不了这样的想法。
然而,这种情况丝毫也没有改变他的几位恩人的态度。又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温暖、晴好的天气开始稳定,花草树木长出了嫩绿的叶片和鲜艳的繁花,这时,他们作好了准备,要离开杰茨的这所房子几个月。他们把曾经使费金垂涎三尺的餐具送到银行寄存起来,留下凯尔司和另一个仆人看房子,带着奥立弗到远处一所乡村别墅去了。
这个羸弱的孩子来到一个内地的乡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置身于青山密林之中,谁能描述他感受到的快乐、喜悦、平和与宁静啊!又有谁能说出,祥和宁静的景色是怎样映入固守闹市的人们的脑海,又是如何将它们本身具有的活力深深地注入他们疲惫不堪的心田!人们居住在拥挤狭窄的街上,一生劳碌,从未想到过换换环境——习惯的的确确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他们几乎可以说爱上了组成他们日常漫步的狭小天地的一砖一石——即便是他们,当死神向他们伸出手来的时候,最终也会幡然醒悟,渴望看一眼大自然的容颜。他们一旦远离旧日喜怒哀乐的场面,似乎立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日复一日,他们缓缓走向充满阳光的绿色草地,一看到天空、山丘、平原和湖光水影,他们便在内心唤醒了记忆,只须预先品尝一下天国的滋味便可抚平飞速衰朽的痛苦,他们像西下的落日一样平静地进入自己的坟墓,几个小时以前,他们还曾孤独地守在卧室窗日,望着落日余晖慢慢消失在自己暗淡无光的眼睛里。宁静的山乡唤起的记忆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意志与希望。这些回忆会温和地感染我们,教会我们如何编织鲜艳的花环,放在我们所爱的那些人的坟前;能净化我们的思想,压倒旧日的嫌隙怨恨。可是在这一切之下,在每一颗心灵中就算是最麻木的心灵,一个模糊不清、尚未完全成形的意识,很久以前,在某个相隔遥远的时刻,就有过这种感觉的意识,始终流连不去,启迪人们庄重地瞩目遥远的未来,将傲慢与俗念压在它的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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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雾都孤儿》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奥立弗虽饱受磨难和屈辱,可不管身处何处,他总是善良宽容、忠诚仁爱,保持纯良的天性和向善的灵魂。最终苦尽甘来得到幸福。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也冲破了身份绊级观念与哈里幸福的结合。对于小说中的恶人们,作者则一一给他们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贼首费金受到了正义的审判,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绳子勒死,最终难逃一死:小偷“逮不着”为了偷窃一个鼻烟壶而被法院判刑终身流放;蒙克斯劣行难改,持家产挥霍殆尽,最终锒铛入狱死在狱中;教区干事法布尔则被革去职务,贫困潦倒,在济贫院里度过余生。尽管这样的故事结局已经远远地脱离了现实生活,只是作者的美好愿望,可是它却达到了抑恶扬善,教育人的目的。《雾都孤儿》的这种善恶有报的结局以及惩恶扬善的写作意图都和童话创作不谋而合。
内容梗概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立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作者简介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1870),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其中最著名的作品是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另一篇代表作《双城记》(1859)。前者展示了工业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描写了工人阶级的团结斗争,并批判了为资本家剥削辩护的自由竞争原则和功利主义学说。后者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威力,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这场“可怕的大火”也将在法国重演。
内容梗概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立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作者简介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1870),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其中最著名的作品是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另一篇代表作《双城记》(1859)。前者展示了工业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描写了工人阶级的团结斗争,并批判了为资本家剥削辩护的自由竞争原则和功利主义学说。后者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威力,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这场“可怕的大火”也将在法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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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30年代,雾都伦敦,小男孩奥利佛·特维斯特(巴尼·克拉克饰)自幼被父母抛弃,孤独地在教区抚幼院里长大,随后他被迫进入苛刻的巴姆鲍经营的棺材店里做学徒,由于不能承受繁重的劳动和老板的打骂,他逃到伦敦街上,成为一名雾都孤儿。在伦敦游荡的时候,独自一人的奥利佛被当地一个扒手黑帮盯上,并且被险恶的费金(本·金斯利饰)骗进充满罪恶和肮脏的贼窝,费金希望能够将奥利佛训练成一位盗窃能手以成为自己的“孩子盗窃集团”的一员,从而又多了一个可以为自己获取不义之财的途径。
身陷囫囵的奥利佛得到和蔼的布郎罗先生的帮助,但仅仅是他一系列冒险经历的开始。恶劣的环境、重重的误会、人性的黑暗包围着奥利佛,在流浪中他历尽艰辛,但奥利佛始终保持纯真的心,对生命抱有希望,甚至让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南希良心发现,在他天真纯洁的身上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最终冒着生命危险将奥利佛救出贼窟。然而,南茜为了救这位可怜的孤儿而被杀,奥利佛·特维斯特经过百般周折之后,终于知道了自已真实的身份…………
身陷囫囵的奥利佛得到和蔼的布郎罗先生的帮助,但仅仅是他一系列冒险经历的开始。恶劣的环境、重重的误会、人性的黑暗包围着奥利佛,在流浪中他历尽艰辛,但奥利佛始终保持纯真的心,对生命抱有希望,甚至让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南希良心发现,在他天真纯洁的身上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最终冒着生命危险将奥利佛救出贼窟。然而,南茜为了救这位可怜的孤儿而被杀,奥利佛·特维斯特经过百般周折之后,终于知道了自已真实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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