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酒店上班的,辞职有一个月了,到现在不不批,去问领导就就不知道!我怎么办阿? 30
辞职不需要谁批准!一定要有书面的辞职信!
你手上是不是有领导签过字的辞职信呢?
有的话,做到辞职之日起一个月,就可以不去上班了。
你现在还可以写一封信,把你的情况说清楚,比如你是什么时间辞职的,什么时间递交了辞职信,辞职信交给了谁,现在在谁手里,单位一直拖着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等等,你要求单位在几天内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你从那天起不再到单位上班。
写清楚快递给单位,保留快递的证据,最长做到你寄出快递的第31天。
另外,找出点单位的问题(单位都会有问题的,没有十全十美的单位),立即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这样,在你放弃经济补偿金的同时,想离职是很容易的。
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你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1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