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具有连续记录半年以上相关疾病的有效病历资料,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鉴定表格,并按规定详细填写表格。
2、参保人员持有效病历资料、鉴定表格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专家鉴定,表格留专家医生处。
3、经专家组鉴定后的结果及原始资料返市医保中心,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自鉴定所在月份的次月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需要资料:
1、医保卡(社会保障卡);
2、门诊病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须有半年以上的治疗记录)、出院小结、辅助检查报告等慢性病种诊治的相关病历资料。
三、特殊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经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明显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医院体检,直接留存相关资料交医疗卫生专家组审核:
1、患恶性肿瘤并能提供出院小结或病理报告的;
2、有慢性病种住院治疗史并能提供出院小结(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
3、75周岁以上且有慢性病种门诊辅助检查报告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前往医院参加体检的。
扩展资料:
市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六类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在门诊配医保规定的药品时可以享受补助:
高血压(Ⅱ、Ⅲ级)、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肝炎(中、重度)、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药的,可以享受75%的补助;在其他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配药的,可以享受70%的补助。
单个病种补助限额为:未退休(退职)人员800元/年(恶性肿瘤2000元/年),退休(退职)人员1000元/年(恶性肿瘤2400元/年)。
两个以上病种限额为:未退休(退职)人员1200元/年(含恶性肿瘤2400元/年),退休(退职)人员1500元/年(含恶性肿瘤2900元/年)。
补助额度按月使用,某月结余额度可转到下一个月使用,当年有效,次年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常州政府网—特种病补贴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常州政府网—特种病补贴金额
2、申请人须持半年以上有效病史和医院诊断依据、本人医保病历簿、IC卡、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武进区办理地点为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61号窗口;
4、新农合医疗是否可以进行特种病补贴具体需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
5、是否属于特种病补贴范畴也应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2013-05-15
2013-05-15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具有连续记录半年以上相关疾病的有效病历资料,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鉴定表格,并按规定详细填写表格。
参保人员持有效病历资料、鉴定表格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专家鉴定,表格留专家医生处。
经专家组鉴定后的结果及原始资料返市医保中心,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自鉴定所在月份的次月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参保人员申请时需提供本人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一)医保卡(社会保障卡);
(二)门诊病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须有半年以上的治疗记录)、出院小结、辅助检查报告等慢性病种诊治的相关病历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经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明显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医院体检,直接留存相关资料交医疗卫生专家组审核:
(一)患恶性肿瘤并能提供出院小结或病理报告的;
(二)有慢性病种住院治疗史并能提供出院小结(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
(三)75周岁以上且有慢性病种门诊辅助检查报告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前往医院参加体检的。
扩展资料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给付,并建立基金预警报告制度;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参保单位及人员的参保手续,并签发有关卡册;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对相关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各辖市、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信访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