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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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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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下面的一些内容归纳总结一下,找一些比较贴近自己的内容来作为你的心得体会。学习新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正式公布,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表明了我国正式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了食品监管从食品卫生向食品安全转变,明确监管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法理顺了食品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要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细细品读,本人觉得该法在监管方式方面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实施分段监管,卫生部门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进出口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监督检验。二是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即建立食品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机制,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处置。三是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该法涵盖了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和加工以及食品流通等各环节。四是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添加剂要经过许可,企业应当依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卫生法》同时作废。从“卫生”到“安全”,这一看似简单的文件名称变动,其实表明了我国食品监管的侧重点从食品卫生向食品安全转变,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加受到重视。通过认真品读学习,本人觉得该法在监管上有三个亮点:一、食品免检取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对食品需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二、重视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国家也鼓励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食品成份的监管力度加强。食品生产者要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并对这些材料进行进货查验记录。
水产品加工是我们云鹏集团的支柱产业,作为一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司非常关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该法发布的当天下午,集团松门海洋休闲食品厂区办公室就已将文件发至各员工手中,要求每人认真学习,从思想上重视食品的安全生产。其实,早在该法发布前,公司就已经认识到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集团在建的海洋休闲食品生产车间,从当初的图纸设计到现在的具体实施,都充分考虑到生产安全可靠产品所需的环境因素,并且在基建材料的选择和施工工序的使用上,都严格按照国家的各项规定,保证以后的安全生产。而且,公司已经规划建立食品化验部等《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检验程序。
国家在以民为本的思维下制定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的监管肯定会不断完善成熟。我们集团在对消费者负责的承诺中去执行《食品安全法》,企业的发展定能蒸蒸日上。
通过此次学习,学员们充分意识到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为该法6月1日起施行作了一次思想动员,并把学习《食品安全法》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从实际工作中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正式公布,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表明了我国正式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了食品监管从食品卫生向食品安全转变,明确监管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法理顺了食品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要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细细品读,本人觉得该法在监管方式方面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实施分段监管,卫生部门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进出口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监督检验。二是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即建立食品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机制,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处置。三是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该法涵盖了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和加工以及食品流通等各环节。四是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添加剂要经过许可,企业应当依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卫生法》同时作废。从“卫生”到“安全”,这一看似简单的文件名称变动,其实表明了我国食品监管的侧重点从食品卫生向食品安全转变,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加受到重视。通过认真品读学习,本人觉得该法在监管上有三个亮点:一、食品免检取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对食品需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二、重视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国家也鼓励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食品成份的监管力度加强。食品生产者要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并对这些材料进行进货查验记录。
水产品加工是我们云鹏集团的支柱产业,作为一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司非常关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该法发布的当天下午,集团松门海洋休闲食品厂区办公室就已将文件发至各员工手中,要求每人认真学习,从思想上重视食品的安全生产。其实,早在该法发布前,公司就已经认识到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集团在建的海洋休闲食品生产车间,从当初的图纸设计到现在的具体实施,都充分考虑到生产安全可靠产品所需的环境因素,并且在基建材料的选择和施工工序的使用上,都严格按照国家的各项规定,保证以后的安全生产。而且,公司已经规划建立食品化验部等《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检验程序。
国家在以民为本的思维下制定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的监管肯定会不断完善成熟。我们集团在对消费者负责的承诺中去执行《食品安全法》,企业的发展定能蒸蒸日上。
通过此次学习,学员们充分意识到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为该法6月1日起施行作了一次思想动员,并把学习《食品安全法》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从实际工作中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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