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我的j驾驶证(B2)初次领证日期是2012年1月16日,驾驶证上说到2014年1月16日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是现在我又听说B2准驾车型驾驶证要参加每年一次的审验业务,我...
我的j驾驶证(B2)初次领证日期是2012年1月16日,驾驶证上说到2014年1月16日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是现在我又听说B2准驾车型驾驶证要参加每年一次的审验业务,我的情况2013年1月16日以前要参加审验吗?如果没去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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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以上是文件内容
如果你自己不放心的话,可以去车管所咨询下。另外,过期没关系,但是不要超过你驾驶证上的日期一年,否则将会强制注销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以上是文件内容
如果你自己不放心的话,可以去车管所咨询下。另外,过期没关系,但是不要超过你驾驶证上的日期一年,否则将会强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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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是从2013年1月1日实行, 也就是说13年1月1日后如果有违章的, 必须去当地证机关年审, 并参加3个小时以上的学习, 没有扣分的情况下可免审,以后每年都一样,每年都须年审, 只要没扣分, 就可免审, 另外, 在外地工作, 从事运营的, 可在当地申请年审, 但须有营运证的单位接收并申请,申请满一年后才可在工作的地方年审。逾期没审的会产生滞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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