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产品质量而破产的连锁企业案例?
201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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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北京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这是北京市一中院首次宣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破产案件。
据法院介绍,杜斯曼育荣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金1077.5万元,经营期
限30年,后因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公司股东共同决定终止合资合同、章程的执行,提前终止公司的经营,并向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局递交了《关于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和进行清算的申请书》。
西城区商务局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这家公司的申请,并于同年10月作出了《关于北京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的批复》,批准这家公司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执行并解散合资公司。这家公司进入普通清算程序,并组成了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在此过程中,清算委员会发现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破产申请。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截至2005年12月,杜斯曼育荣公司资产总额为693.57万元,负债总额为432.79万元。这家企业整体变现评估价值总资产为216.84万元,负债为431.14万元,净资产为负214.3万元,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这家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符合破产条件,据此裁定宣告这家公司破产
据法院介绍,杜斯曼育荣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金1077.5万元,经营期
限30年,后因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公司股东共同决定终止合资合同、章程的执行,提前终止公司的经营,并向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局递交了《关于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和进行清算的申请书》。
西城区商务局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这家公司的申请,并于同年10月作出了《关于北京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的批复》,批准这家公司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执行并解散合资公司。这家公司进入普通清算程序,并组成了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在此过程中,清算委员会发现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破产申请。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截至2005年12月,杜斯曼育荣公司资产总额为693.57万元,负债总额为432.79万元。这家企业整体变现评估价值总资产为216.84万元,负债为431.14万元,净资产为负214.3万元,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这家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符合破产条件,据此裁定宣告这家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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