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小时。这句话为什么是错误的?
因为为在高速公路上,有不同的车道,车道不同,规定不同。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相关处罚
2013年12月25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即日起,有4种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通行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仅由交管部门予以警告的指导意见。
规定中提出,对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4类行为的处罚方式由原有的罚款、记分调整为警告。
只有在特定的车道上才有本车道行驶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小时,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