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收票据属不属于债权
想不通,“下列各项属于债权的有”。为什么答案没有选它。而我上网查了,他们都说它属于应收债权。难道债权与应收债权有区别?...
想不通,“下列各项属于债权的有”。为什么答案没有选它。而我上网查了,他们都说它属于应收债权。难道债权与应收债权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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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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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属于债权了!应收票据当然属于债权了,债务人(对方)为票据的付款人,可能是客户(商业承兑汇票),也可能是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是相当欠款人打了个凭证,有归还日期,而应收帐款也是欠款,但可能是无期的。应收账款是因销货等原因应收的账,而应收票据是已结算是用未到期商业汇票结了。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而应付帐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应收票据是资产类科目,应付帐款是负债类科目。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根据是否带息,应收票据分为带息应收票据和不带息应收票据两种。其借方登记企业收到购买单位开出并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商业汇票,贷方登记票据到期收到回的款项,期末借方如有余额,表示尚未到期的票据应收款项的结余额。 根据是否带有追索权,商业汇票分为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和不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追索权是指企业在转让应收款项的情况下,接受应收款项转让方在应收款项遭拒付或逾期时,向该应收款项转让方索取应收金额的权利。 “应收票据”帐户不设置明细帐户,但为了了解每一位应收票据的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应收票据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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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应收票据(Note Receivable)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从广义上讲,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1] 。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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