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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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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推进物流发展中的作用日期:2005-08-28 15:17:30 来源:《综合运输》杂志0304 作者: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发展司司长 王庆云 点击: 339 经济物流的理念和经济物流的管理方式是经济活动中经济运行的最佳方式之一,是企业经营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全球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已转变为网络经济,而供应链又是网络经济的主要特征,经济物流又是通过对供应链过程的管理固定了企业间的关系,使企业(无论是供给者还是需求者)间的关系由竞争主导型变为合作伙伴型。现代企业要进入全球经济中,必然要成为网络经济中的一个节点,要成为这样一个节点,必须要遵循经济物流的基本规律,从企业战略性经营开始,针对企业成本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市场营销、用户服务等环节制定符合经济物流发展的战略目标。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机制中,世贸规则已成为市场经济运行所遵循的统一规则,在此规则约束下,作为节点的企业将利用全球的资源通过市场进行配置,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利益,在需求主导型的消费市场体系中通过经济物流的运作方式使其在网络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在这种形势下,尽管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这一理念和模式的应用。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如何结合市场化进程,发挥政府的作用推进物流的发展,如何确保政府在物流发展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又不错位,是我近几年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要真正做好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因为当今的物流理念和运作模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尤其是在经济物流的应用时期,在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中,政府对物流管理上均采取了类同于一般的市场管理方式,不是采用行政的手段,而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在物流服务市场中公平竞争。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物流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推行自由政策上。就我国而言,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企业的运作方式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运作方式的影响,再加上政企不分、行业垄断、地区保护和条块分割等现象的存在,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或已实施的法律法规有的带有浓厚的行业保护色彩等。更为甚者,在对发展物流这一种新的理念的认识和理解上,由于受东方文化背景的影响和计划经济惯性的作用,过多地依赖政府,盼望政府给予更多更优惠的扶持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引导企业正确地应用物流理念和运作方式,是先定框框、定政策,还是研究战略、理清思路、明确政府的义务,是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
经济物流的运作方式是密切供求关系的一种较好的运作方式,是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受益的全新理念。经济物流既强化了企业竞争力,又发挥了整体合力,它的应用对服务领域中的影响不亚于当年生产领域中的全面质量管理(TQC)的影响。既然如此重要,政府的作用应当及早发挥。当务之急是要求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一是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物流发展提供必要的基本保障;二是推进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消除行政性障碍,为发展物流创造宽松的运行环境;三是按物流理念和运作方式完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企业在发展物流中对政府的要求和政府在发展物流中的角色等,同样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物流发展的过程中,正确理解和认识这两个问题,更显得重要。一、企业在发展物流中
对政府的要求
基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企业,通过经济物流的运作方式,尽可能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原材料和供应商、经销商,其采购与分销渠道实际上已构成了供、产、销一体化的供应链网络,而基于企业一体化的供应链则构成了网络物流(即经济物流)的基础。由此可见,企业在物流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物流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企业是推动物流发展的源动力。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对政府和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从物流活动的各参与主体来看,政府作为“经济人”自身也要参与到市场经济运行中去,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物流发展中来。企业是营利性组织,它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以支持其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物流的发展一方面是政府主导型,另一方面则是企业推动型。
作为在市场中追逐收益最大化的个体,企业迫切需要政府为物流发展扫清障碍,同时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物流扫清障碍是政府的责任,但出台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能不能最终全面提高我国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些问题在现阶段还需要深入研究。
在分析物流发展中的制度变迁和探索东西方物流理念的异同中,比较清楚地了解到,我国的物流发展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物资流通,其实践和理论的发展更多地受日本的影响,并采用了日本“物流”一词,基本上都是日本学术界的物流理念。但是从我国物流自身的发展来看,与日本又有所不同。目前国内从事物流研究的人大多是从传统的物资流通领域转型而来的,如北京物资学院等单位;后来虽然出现其他的一些科研力量,如北方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单位,但是这些单位大多也脱胎于较早的交通运输研究,导致现在许多教科书、培训教材一直将其解释为:物流是指实物从供给方向需求方的转移,主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时间上的问题(储存),另一个是空间上的问题(位移)。国内从事物流运作的企业也大多从传统的运输、仓储以及流通企业转型而来,对物流的认识也局限于物流的某个或某几个功能环节上,尚不能用系统的观点去整合物流资源。企业在被动地进行物流运作,具有物流需求的企业也是在被动地接受这种物流服务。
其实,物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主体(特别是产成品的制造业)自发剥离、并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通过市场利用社会资源为其服务)的产物。而我国目前的物流市场是被动形成的结果,由此导致了企业对政府在物流发展中的作用的要求有很大的不同。企业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尚不具备物流运作的实践经验,实际运作中,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老路——找政府。在这种分市场经济作用的情况下,如果政府盲目出台所谓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不但不能达到加快物流发展的效果,相反会影响真正在市场中发展起来的物流企业的健康成长,最终使得物流这一先进的理念走向歧途。二、政府在物流发展中的角色
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在对待物流发展中,都要客观看待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不要过分去强调或者片面夸大行政手段或政府在推进物流发展中的作用。政府究竟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这个问题需要众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深入探讨。特别是在当前物流发展相对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一味地要求政府出台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就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那么,政府在物流发展中应走出几大误区,并需注意有关重要的问题。
1、认真研究物流的内涵,准确把握和理解物流概念,从理念上澄清为什么要发展物流。政府要确保不进入误区,而要冷静思考和考察logistics理念的形成过程,并认真研究产生logistics需求的源头(制造业、分销和零售业)到底需要什么?它们的产成品在供应链中或到达最终用户手中之前存在着哪些障碍?通过研究搞清楚物流市场供需状态的客观现实后,再研究如何通过政府的引导、市场的作用,将这些需求或者障碍从非主业的功能活动剥离出来,并提出清除障碍的具体措施,利用市场资源和市场机制去完成,从而降低产成品的成本,增加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当然,在我国现阶段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物流的需求不可能在短期内从源头企业分离出来。即使是分离出来的仍将是一个分工协作的社会化生产体系的大系统,需要政府来消除系统运作中的障碍,而不是一味在物流功能的实施者上做文章。例如,对物流企业的努力推崇。这是走出第一个误区。
2、物流的发育、成长和生存空间,需要政府培育和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提供发达的基础设施和先进的信息技术等公共产品,同时还需打破行业垄断、消除行政性障碍。加快市场化进程,加快对公共产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对交通运输业的整合、实现多式联运,全面提高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协调性,引导并推动工商企业转变观念,改进经营组织和管理方式,为物流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市场氛围。因此,需要强化的政府作用是,加快培育物流赖以生存的空间,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而不是自己参与到物流活动的具体运作中。这是走出第二个误区。
3、政府要清醒地认识到,logistics管理的供应链过程中的各物流功能不会改变其物理性质。各环节中的功能该是运输的还是运输,该是仓储的还是仓储。只不过是通过整合、集成使各个环节衔接得更加紧密,处理方案更加优化。因此,对各功能的执行者,首先是鼓励他们将自己的主业做好,而不是引导他们从事于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同时,为推进物流发展、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也是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处理技术以及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等,已经为我们处理物流节点的运作和协同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在发展物流的同时,充分利用已有的运输领域和流通领域及各层次的信息平台等资源,既盘活了已有的资产,又为发展物流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在各地都期望建设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物流信息平台之际,政府更要考虑到这一点。这是走出第三个误区。
4、从典型的logistics运作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供应链上的货物是否非要经过所界定的中心区域并不重要,也不可能非要经过指定的区域。货流中心与logistics中心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由于受东方物流理念的影响,国内物流研究人员容易将货流与物流(logistics)混为一谈,从而导致抢占logistics中心就是抢占货流中心,更有甚者会认为一个中心或一个园区,就能完成供应链全过程中各功能活动。因此,政府必须清楚,应用logistics的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原有的货流中心地位,而不是单纯地追求logistics的目标。这是第四个误区。
5、从logistics的理念的形成中我们可以看出,能否成为logistics的中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区域中是否产生极大的需求,并将这一需求完全采用logistics的模式去满足。只有这样,这个地区才能形成整体的竞争力,其产品的成本才能最低,而不是追求这个中心是否非要在某一个区域。更何况,物流中心不是一个点或站的概念,而是界定并非严格的一个区域。能否成为物流中心,关键是在这个区域中能否集聚着众多的物流企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物流发展所需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和制度等等)满足的同时,推动物流发展的主要力量是物流企业。这是第五个误区。
6、物流是否是第三利润或非生产领域里的利润源,是不是企业除去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等,这本来就是经济学家一直在争论的问题。从经济学角度,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专业化分工使得生产成本、交易成本下降,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提高,当然会产生利润,这种利润是很正常的,称不上第三利润。其实,比较东方物流与西方logistics的异同时就可以看出,在西方之所以物流被一部分专家认为是第三利润源,其主要原因是西方logistics的发展几乎一直都是企业在自发推动的,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技术和制度两方面因素都能够为物流发展提供平台时,企业提高自身参与市场经济能力的一种生存手段。这种企业自发推动的物流大多是微观物流,从企业自身运营上看,物流发展水平的高低表明了企业经营效率的高低,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称作是“第三利润源”。而在日本、中国等地,物流的发展更多靠的是一种政府拉动(pull),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参与物流很多情况下都是被动的,如果简单地将物流认为“第三利润源”,容易使企业产生发展物流就是挖掘利润的误解,这从经济学上而言,不但是不正确的,也是讲不通的。政府的作用不是引导企业单纯地去挖掘这一利润,而是引导企业运用这一理念去合作,并通过合作提高整体竞争力。这对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这是第六个误区。
7、Logistics理念及运作方式,在完成供应链所有功能的过程中,是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包括运输、仓储等功能的执行者,是通过市场配置的。而将运输和仓储作为logistics主体,自然会导致物流功能的具体执行者由先前的运输和仓储公司翻牌过来的物流公司去取而代之。假如这类公司能完成供应链过程中的各功能活动,承担功能活动的是其本体,而不是由市场配置的社会资源,这种配置不可能是最优的。政府要正确地引导物流市场参与主体的成长,但绝不是采用行政的办法要求企业做什么,而是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企业自我发展和完善。这是第七个误区。
8、政策的制定务必要审慎,朝令夕改的事情一定要杜绝发生。物流是一项需要庞大资金投入的事业,决策的闪失容易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政府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强有力的个体,其言行举止对物流发展举足轻重。特别是当前,各地争上物流中心、建设物流园区,政府应当统筹全局、合理引导,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场站、枢纽和仓储设施等资源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资源的占用和耗费,避免由于不适的鼓励政策,造成各地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更不能盲目地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为“物流热”推波助澜。政策的出台首先要基于我们对物流理念的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上,否则将适得其反。
9、政府要积极推动科研机构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物流的有关政策。我国的物流发展相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物流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借鉴发达国家物流发展的经验为己所用,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获得后发优势的有效途径,也能有助于我们从中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流发展之路;同时具体的政策制定者,迫切需要认真学习物流的基础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从而相应地提高未来决策的水平。正确引导物流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和完善,使其发挥在经济活动中应有的作用。
10、关于物流的发展还存在是否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等问题,这些都值得深入研究。就现阶段而言,我个人认为,政府首先要做好物流发展的战略研究。通过战略研究,搞清楚物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以及在企业活动中物流理念和物流运作方式的应用;围绕着产成品供应链的优化运作系统、供应链各环节功能物流系统(包括运输、仓储和信息处理等)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明确政府需承担的义务;从加快物流发展的市场机制形成,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配置社会资源和政策环境的选择及技术政策的要求等方面,寻求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政府在物流的发展中起到最佳的推动作用。
总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市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政府规制(包括政策措施)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是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推动物流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应该认真研究如何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发展物流,而不至于形成新的垄断,并尽可能将垄断行业或有垄断嫌疑的行业所能控制的资源降到最低。当然,企业也不应当继续考虑如何向政府争取更多的优惠措施或者保护政策,因为发展物流的目的是使我们的最终的产成品最具竞争力,并不希望在供应链的各环节中占去过多的物流成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企业和政府只有不断地提高其参与市场经济的水平,才能够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不败。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如何结合市场化进程,发挥政府的作用推进物流的发展,如何确保政府在物流发展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又不错位,是我近几年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要真正做好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因为当今的物流理念和运作模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尤其是在经济物流的应用时期,在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中,政府对物流管理上均采取了类同于一般的市场管理方式,不是采用行政的手段,而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在物流服务市场中公平竞争。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物流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推行自由政策上。就我国而言,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企业的运作方式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运作方式的影响,再加上政企不分、行业垄断、地区保护和条块分割等现象的存在,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或已实施的法律法规有的带有浓厚的行业保护色彩等。更为甚者,在对发展物流这一种新的理念的认识和理解上,由于受东方文化背景的影响和计划经济惯性的作用,过多地依赖政府,盼望政府给予更多更优惠的扶持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引导企业正确地应用物流理念和运作方式,是先定框框、定政策,还是研究战略、理清思路、明确政府的义务,是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
经济物流的运作方式是密切供求关系的一种较好的运作方式,是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受益的全新理念。经济物流既强化了企业竞争力,又发挥了整体合力,它的应用对服务领域中的影响不亚于当年生产领域中的全面质量管理(TQC)的影响。既然如此重要,政府的作用应当及早发挥。当务之急是要求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一是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物流发展提供必要的基本保障;二是推进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消除行政性障碍,为发展物流创造宽松的运行环境;三是按物流理念和运作方式完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企业在发展物流中对政府的要求和政府在发展物流中的角色等,同样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物流发展的过程中,正确理解和认识这两个问题,更显得重要。一、企业在发展物流中
对政府的要求
基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企业,通过经济物流的运作方式,尽可能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原材料和供应商、经销商,其采购与分销渠道实际上已构成了供、产、销一体化的供应链网络,而基于企业一体化的供应链则构成了网络物流(即经济物流)的基础。由此可见,企业在物流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物流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企业是推动物流发展的源动力。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对政府和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从物流活动的各参与主体来看,政府作为“经济人”自身也要参与到市场经济运行中去,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物流发展中来。企业是营利性组织,它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以支持其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物流的发展一方面是政府主导型,另一方面则是企业推动型。
作为在市场中追逐收益最大化的个体,企业迫切需要政府为物流发展扫清障碍,同时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物流扫清障碍是政府的责任,但出台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能不能最终全面提高我国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些问题在现阶段还需要深入研究。
在分析物流发展中的制度变迁和探索东西方物流理念的异同中,比较清楚地了解到,我国的物流发展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物资流通,其实践和理论的发展更多地受日本的影响,并采用了日本“物流”一词,基本上都是日本学术界的物流理念。但是从我国物流自身的发展来看,与日本又有所不同。目前国内从事物流研究的人大多是从传统的物资流通领域转型而来的,如北京物资学院等单位;后来虽然出现其他的一些科研力量,如北方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单位,但是这些单位大多也脱胎于较早的交通运输研究,导致现在许多教科书、培训教材一直将其解释为:物流是指实物从供给方向需求方的转移,主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时间上的问题(储存),另一个是空间上的问题(位移)。国内从事物流运作的企业也大多从传统的运输、仓储以及流通企业转型而来,对物流的认识也局限于物流的某个或某几个功能环节上,尚不能用系统的观点去整合物流资源。企业在被动地进行物流运作,具有物流需求的企业也是在被动地接受这种物流服务。
其实,物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主体(特别是产成品的制造业)自发剥离、并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通过市场利用社会资源为其服务)的产物。而我国目前的物流市场是被动形成的结果,由此导致了企业对政府在物流发展中的作用的要求有很大的不同。企业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尚不具备物流运作的实践经验,实际运作中,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老路——找政府。在这种分市场经济作用的情况下,如果政府盲目出台所谓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不但不能达到加快物流发展的效果,相反会影响真正在市场中发展起来的物流企业的健康成长,最终使得物流这一先进的理念走向歧途。二、政府在物流发展中的角色
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在对待物流发展中,都要客观看待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不要过分去强调或者片面夸大行政手段或政府在推进物流发展中的作用。政府究竟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这个问题需要众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深入探讨。特别是在当前物流发展相对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一味地要求政府出台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就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那么,政府在物流发展中应走出几大误区,并需注意有关重要的问题。
1、认真研究物流的内涵,准确把握和理解物流概念,从理念上澄清为什么要发展物流。政府要确保不进入误区,而要冷静思考和考察logistics理念的形成过程,并认真研究产生logistics需求的源头(制造业、分销和零售业)到底需要什么?它们的产成品在供应链中或到达最终用户手中之前存在着哪些障碍?通过研究搞清楚物流市场供需状态的客观现实后,再研究如何通过政府的引导、市场的作用,将这些需求或者障碍从非主业的功能活动剥离出来,并提出清除障碍的具体措施,利用市场资源和市场机制去完成,从而降低产成品的成本,增加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当然,在我国现阶段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物流的需求不可能在短期内从源头企业分离出来。即使是分离出来的仍将是一个分工协作的社会化生产体系的大系统,需要政府来消除系统运作中的障碍,而不是一味在物流功能的实施者上做文章。例如,对物流企业的努力推崇。这是走出第一个误区。
2、物流的发育、成长和生存空间,需要政府培育和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提供发达的基础设施和先进的信息技术等公共产品,同时还需打破行业垄断、消除行政性障碍。加快市场化进程,加快对公共产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对交通运输业的整合、实现多式联运,全面提高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协调性,引导并推动工商企业转变观念,改进经营组织和管理方式,为物流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市场氛围。因此,需要强化的政府作用是,加快培育物流赖以生存的空间,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而不是自己参与到物流活动的具体运作中。这是走出第二个误区。
3、政府要清醒地认识到,logistics管理的供应链过程中的各物流功能不会改变其物理性质。各环节中的功能该是运输的还是运输,该是仓储的还是仓储。只不过是通过整合、集成使各个环节衔接得更加紧密,处理方案更加优化。因此,对各功能的执行者,首先是鼓励他们将自己的主业做好,而不是引导他们从事于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同时,为推进物流发展、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也是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处理技术以及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等,已经为我们处理物流节点的运作和协同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在发展物流的同时,充分利用已有的运输领域和流通领域及各层次的信息平台等资源,既盘活了已有的资产,又为发展物流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在各地都期望建设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物流信息平台之际,政府更要考虑到这一点。这是走出第三个误区。
4、从典型的logistics运作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供应链上的货物是否非要经过所界定的中心区域并不重要,也不可能非要经过指定的区域。货流中心与logistics中心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由于受东方物流理念的影响,国内物流研究人员容易将货流与物流(logistics)混为一谈,从而导致抢占logistics中心就是抢占货流中心,更有甚者会认为一个中心或一个园区,就能完成供应链全过程中各功能活动。因此,政府必须清楚,应用logistics的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原有的货流中心地位,而不是单纯地追求logistics的目标。这是第四个误区。
5、从logistics的理念的形成中我们可以看出,能否成为logistics的中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区域中是否产生极大的需求,并将这一需求完全采用logistics的模式去满足。只有这样,这个地区才能形成整体的竞争力,其产品的成本才能最低,而不是追求这个中心是否非要在某一个区域。更何况,物流中心不是一个点或站的概念,而是界定并非严格的一个区域。能否成为物流中心,关键是在这个区域中能否集聚着众多的物流企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物流发展所需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和制度等等)满足的同时,推动物流发展的主要力量是物流企业。这是第五个误区。
6、物流是否是第三利润或非生产领域里的利润源,是不是企业除去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等,这本来就是经济学家一直在争论的问题。从经济学角度,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专业化分工使得生产成本、交易成本下降,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提高,当然会产生利润,这种利润是很正常的,称不上第三利润。其实,比较东方物流与西方logistics的异同时就可以看出,在西方之所以物流被一部分专家认为是第三利润源,其主要原因是西方logistics的发展几乎一直都是企业在自发推动的,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技术和制度两方面因素都能够为物流发展提供平台时,企业提高自身参与市场经济能力的一种生存手段。这种企业自发推动的物流大多是微观物流,从企业自身运营上看,物流发展水平的高低表明了企业经营效率的高低,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称作是“第三利润源”。而在日本、中国等地,物流的发展更多靠的是一种政府拉动(pull),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参与物流很多情况下都是被动的,如果简单地将物流认为“第三利润源”,容易使企业产生发展物流就是挖掘利润的误解,这从经济学上而言,不但是不正确的,也是讲不通的。政府的作用不是引导企业单纯地去挖掘这一利润,而是引导企业运用这一理念去合作,并通过合作提高整体竞争力。这对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这是第六个误区。
7、Logistics理念及运作方式,在完成供应链所有功能的过程中,是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包括运输、仓储等功能的执行者,是通过市场配置的。而将运输和仓储作为logistics主体,自然会导致物流功能的具体执行者由先前的运输和仓储公司翻牌过来的物流公司去取而代之。假如这类公司能完成供应链过程中的各功能活动,承担功能活动的是其本体,而不是由市场配置的社会资源,这种配置不可能是最优的。政府要正确地引导物流市场参与主体的成长,但绝不是采用行政的办法要求企业做什么,而是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企业自我发展和完善。这是第七个误区。
8、政策的制定务必要审慎,朝令夕改的事情一定要杜绝发生。物流是一项需要庞大资金投入的事业,决策的闪失容易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政府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强有力的个体,其言行举止对物流发展举足轻重。特别是当前,各地争上物流中心、建设物流园区,政府应当统筹全局、合理引导,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场站、枢纽和仓储设施等资源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资源的占用和耗费,避免由于不适的鼓励政策,造成各地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更不能盲目地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为“物流热”推波助澜。政策的出台首先要基于我们对物流理念的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上,否则将适得其反。
9、政府要积极推动科研机构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物流的有关政策。我国的物流发展相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物流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借鉴发达国家物流发展的经验为己所用,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获得后发优势的有效途径,也能有助于我们从中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流发展之路;同时具体的政策制定者,迫切需要认真学习物流的基础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从而相应地提高未来决策的水平。正确引导物流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和完善,使其发挥在经济活动中应有的作用。
10、关于物流的发展还存在是否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等问题,这些都值得深入研究。就现阶段而言,我个人认为,政府首先要做好物流发展的战略研究。通过战略研究,搞清楚物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以及在企业活动中物流理念和物流运作方式的应用;围绕着产成品供应链的优化运作系统、供应链各环节功能物流系统(包括运输、仓储和信息处理等)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明确政府需承担的义务;从加快物流发展的市场机制形成,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配置社会资源和政策环境的选择及技术政策的要求等方面,寻求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政府在物流的发展中起到最佳的推动作用。
总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市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政府规制(包括政策措施)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是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推动物流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应该认真研究如何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发展物流,而不至于形成新的垄断,并尽可能将垄断行业或有垄断嫌疑的行业所能控制的资源降到最低。当然,企业也不应当继续考虑如何向政府争取更多的优惠措施或者保护政策,因为发展物流的目的是使我们的最终的产成品最具竞争力,并不希望在供应链的各环节中占去过多的物流成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企业和政府只有不断地提高其参与市场经济的水平,才能够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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