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子母公司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等相关问题
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如果一名员工原先在B公司工作,合同连续签订了2次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由于工作调动,调到母公司A公司工作。那么该如何处...
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如果一名员工原先在B公司工作,合同连续签订了2次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由于工作调动,调到母公司A公司工作。那么该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的问题?是否应该这样,解除与B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与A重新签订,并视为首次签订,签三年,原先在B公司的工作年限不能视为在A公司签无固定期限的工作年限条件。请专业人士予以解答,谢谢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你好,单位B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再与A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请注意以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追问
你好,现实中,该名员工对于B公司的工作调动未提出异议,算是协商一致了,他本人也未提出要经济补偿(估计是法律意识淡薄),那是否可以不用管这些补偿了
追答
如果事后要求的话,是有权主张的。
展开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员工是不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
一、员工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可,如果既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只能认定为变更过劳动合同,因为一个员工只能和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一般子公司所承担的责任,母公司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员工是不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
一、员工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可,如果既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只能认定为变更过劳动合同,因为一个员工只能和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一般子公司所承担的责任,母公司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按照你的写的意思,其实你心里是想变成B公司永久的员工是吗?因为与B公司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你就变成了公司永久的员工。
一般人事上的做法是:原则上调任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工资发放,社保购买都保留在调出公司,如果员工强烈要求间关系调至新公司,必须终止劳动合同,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视为首次签订。原先在B公司的年限不能延续,但是每个企业规定不一样,这个不是影响规定,要看你们公司实际做法。
一般人事上的做法是:原则上调任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工资发放,社保购买都保留在调出公司,如果员工强烈要求间关系调至新公司,必须终止劳动合同,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视为首次签订。原先在B公司的年限不能延续,但是每个企业规定不一样,这个不是影响规定,要看你们公司实际做法。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是的,母子公司都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你可以把他们分开来看,你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45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