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中,针对废标结果,如投标方要求提供书面废标理由,作为招标方是否有权不提供,仅口头说明理由?
我司参与一个政府招标,已经中标,但由于另一家单位在里面搅和,政府招标办便不公布中开标结果,要重新招标,我司发函要求给出书面废标理由,多次未果!所有回复全是口头,最近一个电...
我司参与一个政府招标,已经中标,但由于另一家单位在里面搅和,政府招标办便不公布中开标结果,要重新招标,我司发函要求给出书面废标理由,多次未果!所有回复全是口头,最近一个电话告知:作为招标方,不是必须书面提供废标理由,口头告知即可。
请问各位法律界达人,这是否可行?急盼! 展开
请问各位法律界达人,这是否可行?急盼! 展开
6个回答
展开全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都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书面提供废标理由。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展开全部
1、“已经中标”如何得知的,在没有结果公告的情况下,你们对中标结果的信息来源要保护,有违法违规的风险。
2、明确废标后,有没有挂废标的结果公告?没有废标结果公告,你们发函要求书面废标理由缺乏合法信息来源,风险同第1条。
3、解决办法一: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4、解决办法二:找你们的信息来源了解详细的废标过程和理由,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废标(包括口头给你们的答复),那么废标结果挂网后的七个工作日以内,可以找其他理由(有合法信息来源的理由)书面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并回复后,如果不满意直接找当地财政局投诉,投诉结果出来以后要求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招监办举报。在这些工作的时间内,给你们很多机会和时间做工作(有可能中途相关人员找你们商议解决,你们就占主动了)。
5、解决办法三:招标结果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没有公布,可以直接举报采购中心程序违法,申请调查。举报内容不用管信息来源的合法性,事实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一般会有一个详细调查的过程,如果事实对你们有利,相信会有机会扭转结果。
说明:不要纠结书面的废标理由,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废标必须给所有投标方书面的详细理由,一个类似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公告就很规范了。
2、明确废标后,有没有挂废标的结果公告?没有废标结果公告,你们发函要求书面废标理由缺乏合法信息来源,风险同第1条。
3、解决办法一: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4、解决办法二:找你们的信息来源了解详细的废标过程和理由,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废标(包括口头给你们的答复),那么废标结果挂网后的七个工作日以内,可以找其他理由(有合法信息来源的理由)书面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并回复后,如果不满意直接找当地财政局投诉,投诉结果出来以后要求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招监办举报。在这些工作的时间内,给你们很多机会和时间做工作(有可能中途相关人员找你们商议解决,你们就占主动了)。
5、解决办法三:招标结果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没有公布,可以直接举报采购中心程序违法,申请调查。举报内容不用管信息来源的合法性,事实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一般会有一个详细调查的过程,如果事实对你们有利,相信会有机会扭转结果。
说明:不要纠结书面的废标理由,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废标必须给所有投标方书面的详细理由,一个类似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公告就很规范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如果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对中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必须进行书面答复,如果是废标,招标人应该进行公示并说明原因。如果招标过程中出现串标的行为。掌握到具体材料的。可以进行上诉。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这种非要要求法律解释其实没什么用的。。。招标办可以想法找出N个理由废标...去年家里中标了一个3.8亿的桥,结果硬是被中铁局搅合给废标了...你说这我们能怎么办?
都找到发改委了,照样不行
都找到发改委了,照样不行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可能地方规定不同。反正在北京市不可以的。否决你投标有两种情况:拒收和废标。前者是不满足投标要求根本就没让你参加开标,会当场告诉你原因,比如迟到、密封性问题等;后者是评审过程中否决掉,必须告知理由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应的废标条款,并作为公示内容向社会公示。
另外说一句,如果你投诉,要注意投诉时限,过期不候的。但根据标法实施条例,由于投诉导致复议或评审,发现有些内容造成错误中标是可以全过程无效的,甚至在施工了之后也可以否决,把剩余工程重新招标,并处罚有关责任人。但你要考虑清楚,即便你赢了,以后你还在不在这里混了,除非你干一票就走。
另外说一句,如果你投诉,要注意投诉时限,过期不候的。但根据标法实施条例,由于投诉导致复议或评审,发现有些内容造成错误中标是可以全过程无效的,甚至在施工了之后也可以否决,把剩余工程重新招标,并处罚有关责任人。但你要考虑清楚,即便你赢了,以后你还在不在这里混了,除非你干一票就走。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