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业单位按规定基建账并入事业大账,如果基建专户产生季度利息,
基建账记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待摊投资。并入事业大账时是不是应记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那么,基建账独立核算账上的“在建工程”成本就冲减了,而事业大账上的“在...
基建账记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待摊投资。并入事业大账时是不是应记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那么,基建账独立核算账上的“在建工程”成本就冲减了,而事业大账上的“在建工程”并没有冲减,怎么办啊?哪位可以指导啊,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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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事业大账时是不是应记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
是的。“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而事业大账上的“在建工程”并没有冲减,怎么办啊?
这段没明白什么意思,为何要冲减在建工程?
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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