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对职高学生日常管理
深圳市校管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_
2024-02-23 广告
2024-02-23 广告
选择培训学校管理系统,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系统功能。培训学校管理系统实现了动态的网络化管理,提高了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办公效能。培训学校管理系统是针对培训学校的管理和教学特点而设计的高效协同工作平台和优秀的综合管理系统。具体费用不是一定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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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创建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基础。职业高中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的原则,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创造绿色的育人环境,本着一切为学生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本考核细则。目的是使学生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培养出综合素质高,专业技术精,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学生每学期日常行为的基础分为100分。违反《细则》则按相应条款扣分:
1、考评分低于75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警告处分;
2、考评分低于65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考评分低于60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4、考评分低于50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列为旁听生;
5、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36条违反校规校记,情节极为严重,履教不改者每学期全部扣完基础分者学校勒令该学生退学;
6、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37条,考核细则由班主任配合政教处认真落实实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生的申述,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7、评定结果将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8、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37条受处分的学生已改正错误的,可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审核批准后撤消对其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外)撤消处分的决定,将通知家长并向学生公布,同时撤消原处分材料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9、班主任应详细掌握学生违反校纪的事实,认真填写《学生奖惩呈批表》上呈学校政教处,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奖惩,各班级做好日、周、月统计,每周班会公布结果;
10、并依据考评分做对学生期末等级的标准:85分以上为优,84——75分为良,74——60分为可,60分以下为差;
11、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41条,月操行评定不合格者或毕业前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按结业处理。一年后经用人单位或所在地区做出鉴定,达到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起计算;
12、本规定由学校政教处和各班任负责解释。
一、考勤
1、旷课:未经请假或请假没被批准,而离开教室或离开学校,均按旷课处理,每节扣2分,在此期间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2、病假:凡有病者,须家长持诊断书并经班主任核实,经学校政教处批准,方为病假。超过日期须办理续假手续,病假不扣分。
3、事假:需家长写请假条,凡有事必须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批准后,为事假。不按规定时间返校者,需办续假手续,每天扣1分。班任权限1天,政教权限为3天。
4、迟到:每日的第一、第五节以预备铃为准,其他课节以上课铃为准,铃响结束时,学生未能进入课堂者均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0.5分。
5、早退:未按规定的下课时间提前离开教室、学校者,凡不经教师批准,无论任何理由,均按早退处理。早退一节扣0.5分。
二、课堂
6、铃响后,应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并做好上课准备,不得喧哗、打闹,否则每人次扣0.5分,情节严重的给与纪律处分。
7、上课时不准戴帽子、围巾、穿拖鞋、看无关书籍、吃零食、喝水、睡觉、接打手机等(一、二次警告,第三次发现没收),否则每项次扣2分。
8、教师讲课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先举手示意,经老师同意后起立提出,不经允许提问题或有不尊重教师的行为每次扣10分。
9、上课时一律不准接待外人、上厕所或任意出入,上课期间如有外出,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10、特殊情况时,老师未能上课,由学习委员或课代表到教务处反映,其他学生在教室上自习课,任意外出者按早退扣分,若此期间出现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1、无故扰乱课堂秩序、顶撞、侮辱教师,每人次扣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课间
12、课间严禁在走廊内逗留,走廊内、楼梯上,必须沿右侧通行,遇同学、老师、客人要主动让路、问好,违者每人次扣0.5分。
13、下课期间,楼内、楼外均不得打口哨、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围坐在楼门台阶处,违者每人次扣1分。
14、课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要有班主任的批条,外出时主动说明情况,要服从门卫教师的管理,否则每人次扣1分。
15、课间严禁回宿舍,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到政教处签字方可回寝室,违者每人次扣5分;放学后迅速离校,非住宿生不准进入宿舍,违者每次扣5分。(放学响铃后10分钟内,班主任检查,带班领导、门卫清校)
16、上课时间严禁在宿舍、教室、实习室、校园内喧哗,违者扣0.5分;校园内严禁骑、停放自行车,自行车按指定位置摆放,违者每人次扣2分。
四、间操
17、无故不上眼保健操、广播操,做两操不认真的同学,每人次扣1分。
18、间操时每班最多留4人搞卫生,值日生搞完卫生后进入教室,不得在走廊窗前逗留,违者每人次扣1分。
19、上操站队,下操集合要做到静、快、齐,升旗讲话期间要保持肃静,违者扣每人次扣0.5分。
20、听从口令,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上操,做操时严禁嘻笑、说话、打闹,违者每人次扣1分。
21、进入教室时,按规定顺序一路纵队沿右侧通行,中途不得离队,途中保持肃静,间操时体委从始至终负责,违者每人扣1分。
五、卫生
22、值日生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值日生无故不参加值日扣2分,值日达不到要求扣1.5分。
23、值日生必须在预备铃响前完成值日工作,否则每人次扣0.5分。
24、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塑料包装袋、瓜子皮等每人次扣1分。
25、个人卫生不好扣1分,节假日、双休日卫生指定专人负责,没打扫彻底,扣责任人2分。
26、班级每天搞二次卫生(上午和下午上课前),要求及时、彻底、干净,不留死角。完成不好每人次扣1分。
六、公物
27、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视情节除照价赔偿外,扣当事人1至5分,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含学生上机时)
28、班级所管公物如遇意外破损、班任指定负责人及时报告总务处、政教处,否则扣责任人2分。
29、节约用电、用水、教室要有专人关灯、关窗,不及时扣责任人2分,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相应赔偿。
30、教室、实习室要有专人开门、锁门,不及时开门、锁门扣责任人2分,因疏忽发生事故的,扣责任人10分,并做相应处罚。
31、不得拿球在走廊、教室或墙壁上拍打,违者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球。
七、安全
32、教室、实习室、寝室严禁私接灯头、插座,使用其它电器,违者每人次扣10分,引发火灾的,追究其责任。
33、校内任何场所严禁学生吸烟,(参照管理条例处罚),违者一次扣5分,并通知家长。
34、不准使用酒精灯,不得在宿舍内做饭,按规定使用蜡烛,否则扣10分。
35、加强钱物管理,钱款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一经发现偷盗者,根据情节扣20——40分,严重者开除学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宿舍、教室严禁存放大量钱款及贵重物品,如若丢失,责任自负。
八、活动、劳动
36、活动、劳动中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至5分。态度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4分。
37、在活动或劳动中达不到具体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九、宿舍
38、内务要叠放整齐、有序,并按规定使用统一床单、被单、违者每人次扣2分。
39、不按时熄灯每人次扣1分,干扰熄灯者扣2分,(高三除外)熄灯后喧哗者每人次扣3分。严禁留宿外人及乱串其他寝室,若发现每人次扣5分。未经班主任给假,擅自夜不归寝,每人次扣20分,给予纪律处分,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40、无故不出早操、不上晚自习每人次扣2分,清楼时间不按时离开者每次扣1分。
41、买饭、打水时按先后顺序排队,无特殊情况不准给别人代饭,违者扣1分。
42、尊重舍务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不得与其顶撞、吵架、无理取闹,有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违者视情节扣1至5分。
十、其它
43、上学期间严禁进入游戏厅、放像厅、网吧及下河洗澡,违者每人次扣5至10分,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44、凡滋事斗殴者每人次扣10--20分,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5、考场作弊,除按规定处理外,每次扣10分。
46、在校期间谈恋爱者一经发现每人扣10分,经教育不改者扣20分,并予纪律处分。
47、男、女生不佩带首饰、不染发,女生不化妆、男生不留长发,衣着打扮符合学生身份,检查发现每项次扣5分;值周生佩带标志,学生佩带胸卡,违者每人次扣1分。
48、尊重老师,不得侮辱、诽谤、殴打老师,服从指挥,如有违反,扣10—20分,并做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49、夜不归宿每人次扣10分,吸烟、酗酒每人次扣10分,若导致严重后果做相应处理。
十一、奖励方式
学习成绩突出,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劳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1、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并在班级周考核中,相应加分。
2、颁发奖状和奖品。
3、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等光荣称号。受奖励的同学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4、期末考试单科成绩第一加5分,总成绩第一加10分。
5、活动中取得校级名次加5分,取得市级名次加15分。
6、体育比赛中能积极参加者加1分/次,取得校级名次加5分/次,取得市级成绩加15分/次。
7、文艺汇演表现突出者加5分/次。
8、劳动积极、主动,出色完成的班级和学生加10分/次。
注:班级内要有相应的学生量化考核表,以反映学生的评定情况要做到每日一填写,有问题的学生要认真梳理好材料,及时上报。
培训项目
电工作业
焊接与切割
高处作业
制冷与空调
煤矿安全
金属与矿山
石油安全
危险化学品
有色金属
烟花与爆竹
学生每学期日常行为的基础分为100分。违反《细则》则按相应条款扣分:
1、考评分低于75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警告处分;
2、考评分低于65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考评分低于60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4、考评分低于50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列为旁听生;
5、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36条违反校规校记,情节极为严重,履教不改者每学期全部扣完基础分者学校勒令该学生退学;
6、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37条,考核细则由班主任配合政教处认真落实实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生的申述,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7、评定结果将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8、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37条受处分的学生已改正错误的,可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审核批准后撤消对其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外)撤消处分的决定,将通知家长并向学生公布,同时撤消原处分材料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9、班主任应详细掌握学生违反校纪的事实,认真填写《学生奖惩呈批表》上呈学校政教处,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奖惩,各班级做好日、周、月统计,每周班会公布结果;
10、并依据考评分做对学生期末等级的标准:85分以上为优,84——75分为良,74——60分为可,60分以下为差;
11、根据《呼伦贝尔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41条,月操行评定不合格者或毕业前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按结业处理。一年后经用人单位或所在地区做出鉴定,达到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起计算;
12、本规定由学校政教处和各班任负责解释。
一、考勤
1、旷课:未经请假或请假没被批准,而离开教室或离开学校,均按旷课处理,每节扣2分,在此期间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2、病假:凡有病者,须家长持诊断书并经班主任核实,经学校政教处批准,方为病假。超过日期须办理续假手续,病假不扣分。
3、事假:需家长写请假条,凡有事必须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批准后,为事假。不按规定时间返校者,需办续假手续,每天扣1分。班任权限1天,政教权限为3天。
4、迟到:每日的第一、第五节以预备铃为准,其他课节以上课铃为准,铃响结束时,学生未能进入课堂者均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0.5分。
5、早退:未按规定的下课时间提前离开教室、学校者,凡不经教师批准,无论任何理由,均按早退处理。早退一节扣0.5分。
二、课堂
6、铃响后,应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并做好上课准备,不得喧哗、打闹,否则每人次扣0.5分,情节严重的给与纪律处分。
7、上课时不准戴帽子、围巾、穿拖鞋、看无关书籍、吃零食、喝水、睡觉、接打手机等(一、二次警告,第三次发现没收),否则每项次扣2分。
8、教师讲课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先举手示意,经老师同意后起立提出,不经允许提问题或有不尊重教师的行为每次扣10分。
9、上课时一律不准接待外人、上厕所或任意出入,上课期间如有外出,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10、特殊情况时,老师未能上课,由学习委员或课代表到教务处反映,其他学生在教室上自习课,任意外出者按早退扣分,若此期间出现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1、无故扰乱课堂秩序、顶撞、侮辱教师,每人次扣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课间
12、课间严禁在走廊内逗留,走廊内、楼梯上,必须沿右侧通行,遇同学、老师、客人要主动让路、问好,违者每人次扣0.5分。
13、下课期间,楼内、楼外均不得打口哨、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围坐在楼门台阶处,违者每人次扣1分。
14、课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要有班主任的批条,外出时主动说明情况,要服从门卫教师的管理,否则每人次扣1分。
15、课间严禁回宿舍,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到政教处签字方可回寝室,违者每人次扣5分;放学后迅速离校,非住宿生不准进入宿舍,违者每次扣5分。(放学响铃后10分钟内,班主任检查,带班领导、门卫清校)
16、上课时间严禁在宿舍、教室、实习室、校园内喧哗,违者扣0.5分;校园内严禁骑、停放自行车,自行车按指定位置摆放,违者每人次扣2分。
四、间操
17、无故不上眼保健操、广播操,做两操不认真的同学,每人次扣1分。
18、间操时每班最多留4人搞卫生,值日生搞完卫生后进入教室,不得在走廊窗前逗留,违者每人次扣1分。
19、上操站队,下操集合要做到静、快、齐,升旗讲话期间要保持肃静,违者扣每人次扣0.5分。
20、听从口令,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上操,做操时严禁嘻笑、说话、打闹,违者每人次扣1分。
21、进入教室时,按规定顺序一路纵队沿右侧通行,中途不得离队,途中保持肃静,间操时体委从始至终负责,违者每人扣1分。
五、卫生
22、值日生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值日生无故不参加值日扣2分,值日达不到要求扣1.5分。
23、值日生必须在预备铃响前完成值日工作,否则每人次扣0.5分。
24、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塑料包装袋、瓜子皮等每人次扣1分。
25、个人卫生不好扣1分,节假日、双休日卫生指定专人负责,没打扫彻底,扣责任人2分。
26、班级每天搞二次卫生(上午和下午上课前),要求及时、彻底、干净,不留死角。完成不好每人次扣1分。
六、公物
27、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视情节除照价赔偿外,扣当事人1至5分,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含学生上机时)
28、班级所管公物如遇意外破损、班任指定负责人及时报告总务处、政教处,否则扣责任人2分。
29、节约用电、用水、教室要有专人关灯、关窗,不及时扣责任人2分,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相应赔偿。
30、教室、实习室要有专人开门、锁门,不及时开门、锁门扣责任人2分,因疏忽发生事故的,扣责任人10分,并做相应处罚。
31、不得拿球在走廊、教室或墙壁上拍打,违者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球。
七、安全
32、教室、实习室、寝室严禁私接灯头、插座,使用其它电器,违者每人次扣10分,引发火灾的,追究其责任。
33、校内任何场所严禁学生吸烟,(参照管理条例处罚),违者一次扣5分,并通知家长。
34、不准使用酒精灯,不得在宿舍内做饭,按规定使用蜡烛,否则扣10分。
35、加强钱物管理,钱款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一经发现偷盗者,根据情节扣20——40分,严重者开除学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宿舍、教室严禁存放大量钱款及贵重物品,如若丢失,责任自负。
八、活动、劳动
36、活动、劳动中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至5分。态度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4分。
37、在活动或劳动中达不到具体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九、宿舍
38、内务要叠放整齐、有序,并按规定使用统一床单、被单、违者每人次扣2分。
39、不按时熄灯每人次扣1分,干扰熄灯者扣2分,(高三除外)熄灯后喧哗者每人次扣3分。严禁留宿外人及乱串其他寝室,若发现每人次扣5分。未经班主任给假,擅自夜不归寝,每人次扣20分,给予纪律处分,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40、无故不出早操、不上晚自习每人次扣2分,清楼时间不按时离开者每次扣1分。
41、买饭、打水时按先后顺序排队,无特殊情况不准给别人代饭,违者扣1分。
42、尊重舍务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不得与其顶撞、吵架、无理取闹,有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违者视情节扣1至5分。
十、其它
43、上学期间严禁进入游戏厅、放像厅、网吧及下河洗澡,违者每人次扣5至10分,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44、凡滋事斗殴者每人次扣10--20分,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5、考场作弊,除按规定处理外,每次扣10分。
46、在校期间谈恋爱者一经发现每人扣10分,经教育不改者扣20分,并予纪律处分。
47、男、女生不佩带首饰、不染发,女生不化妆、男生不留长发,衣着打扮符合学生身份,检查发现每项次扣5分;值周生佩带标志,学生佩带胸卡,违者每人次扣1分。
48、尊重老师,不得侮辱、诽谤、殴打老师,服从指挥,如有违反,扣10—20分,并做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49、夜不归宿每人次扣10分,吸烟、酗酒每人次扣10分,若导致严重后果做相应处理。
十一、奖励方式
学习成绩突出,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劳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1、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并在班级周考核中,相应加分。
2、颁发奖状和奖品。
3、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等光荣称号。受奖励的同学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
4、期末考试单科成绩第一加5分,总成绩第一加10分。
5、活动中取得校级名次加5分,取得市级名次加15分。
6、体育比赛中能积极参加者加1分/次,取得校级名次加5分/次,取得市级成绩加15分/次。
7、文艺汇演表现突出者加5分/次。
8、劳动积极、主动,出色完成的班级和学生加10分/次。
注:班级内要有相应的学生量化考核表,以反映学生的评定情况要做到每日一填写,有问题的学生要认真梳理好材料,及时上报。
培训项目
电工作业
焊接与切割
高处作业
制冷与空调
煤矿安全
金属与矿山
石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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