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准确的说
《信托法》规定,信托产品的风险,如果信托公司完全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尽职、尽责的义务,由此产生的信托财产损失,信托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由于信托公司未能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没有履行好尽职、尽责的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付时,由投资者自担。
但是,在目前的国内环境下,由于信托业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投资者和信托公司都并不成熟,很多责任难以界定,因此,中国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要承担“刚性兑付”,也就是只要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问题,要求信托公司先行垫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
银监会副主席蔡锷生今年在“两会”上说过在投资者还不成熟的情况,“刚性兑付”不能结束,或许可以作为一个重要参考。个人认为,目前国内的信托产品,就是一个风险极低、收益较高的高质量理财产品,比银行理财产品可靠的多。是大资金保值增值应该最优先考虑的配置品种。
《信托法》规定,信托产品的风险,如果信托公司完全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尽职、尽责的义务,由此产生的信托财产损失,信托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由于信托公司未能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没有履行好尽职、尽责的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付时,由投资者自担。
但是,在目前的国内环境下,由于信托业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投资者和信托公司都并不成熟,很多责任难以界定,因此,中国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要承担“刚性兑付”,也就是只要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问题,要求信托公司先行垫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
银监会副主席蔡锷生今年在“两会”上说过在投资者还不成熟的情况,“刚性兑付”不能结束,或许可以作为一个重要参考。个人认为,目前国内的信托产品,就是一个风险极低、收益较高的高质量理财产品,比银行理财产品可靠的多。是大资金保值增值应该最优先考虑的配置品种。
展开全部
信托产品可能风险,是由信托公司提前研究过的,如何有风险是不能信托产品提供给客户的,所以产生风险损失,必须由信托公司负责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信托产品一般在合同中会提及风险提示说明,其中有明确写道:
如果受托人(信托公司)未正常履行其义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将由受托人补偿。
那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履行了其受托人的义务,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信托资金损失的,将由信托资金中补偿。
如果受托人(信托公司)未正常履行其义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将由受托人补偿。
那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履行了其受托人的义务,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信托资金损失的,将由信托资金中补偿。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