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的借款人主要是个人,主要为信用借款,个人的流动性较大,违约成本较低,受信用审核成本较高的约束,对平台及审核机构的专业及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如做不到实时的回访和监控,可能会导致较高坏账率;
而反观P2C的借款人则以企业为主,企业信息及企业运营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现金流及还款来源,信息容易核实,同时企业的违约成本远高于个人.。
P2P一般采用信用贷款形式,现在也有一些加入了抵押和担保;
而P2C则要求必须有担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对更好。另P2C公司的所有项目均由大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如出现坏账或还款不及时,担保公司会先行垫付资金给投资者,投资者的风险相对很小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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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确中央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监管
解读:大多数的平台的资产端和理财端都是跨区域经营的,这就决定了监管不能只靠地方政府,甚至需要多个政府联合配合中央监管。中央监管部分负责制定政策,把握行业大的发展方向,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监督和实施。
对于违法经营平台,需要中央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现象。
第二、明确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
解读:明确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其实是要求平台不得承诺保本保息,明确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对于一些平台以保本保息进行宣传,其实是在误导投资人,让其养成忽视投资风险,却只关注平台背景和承诺。
第三、明确网络借贷机构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
解读:网贷暂行管理办法在网贷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平台应遵循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网贷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个人在一个平台借款不能超过20万,在其它平台借款一共不能超过100万;企业在一个平台借款不能超过100万,在其他平台借款一共不能超过500万。
具体如下:
1、简介
信用卡(英语:Credit Card),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信用卡一般是长85.60毫米、宽53.98毫米、厚1毫米的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塑料卡片。是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
2、发展历程
1915年信用卡起源于美国。最早发行信用卡的机构并不是银行,而是一些百货商店、饮食业、娱乐业和汽油公司。美国的一些商店、饮食店为招徕顾客,推销商品,扩大营业额,有选择地在一定范围内发给顾客一种类似金属徽章的信用筹码,后来演变成为用塑料制成的卡片,作为客户购货消费的凭证,开展了凭信用筹码在本商号或公司或汽油站购货的赊销服务业务,顾客可以在这些发行筹码的商店及其分号赊购商品,约期付款。这就是信用卡的雏形。
3、央行新规
2016年4月15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引入违约金,并禁止收取超限费。同时,还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等作了相应调整。信用卡提现金额,也从每卡每日2000元提高至1万元。新规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