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一般判给哪方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规定,八岁以上就视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了,所以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主要根据双方的抚养情况、经济状况、双方老人帮助抚养的情况等综合考虑。当然同等情况下有不成文的规定,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情况下,男孩会判决给男方,女方会判决给女方。由于争取孩子的法律技术性非常复杂,会考虑到很多因素,建议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咨询和操作。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例外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赵立君律师
1)有更强烈的抚养孩子意愿的一方;
2)抚养条件更好的一方(含经济能力、住房条件、教育能力等);
3)如果孩子有些行为能力,孩子的意愿跟哪一方,包括没有对孩子有暴力倾向的一方;
4)未成年女孩,优先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