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的利润如何分配?
国企的利润的分配:
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果以前年度没有亏损需要弥补,则应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税所得并按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以后则为净利润。
所谓的利润分配是指对净利润的分配,净利润一般为企业与投资者两者共享:
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净利润的10%)与法定公益金(净利润的5~10%),这一部分以公积金的形式留存在企业,以利于企业将来的发展。
其余部分理论上可以给投资者回报,即给投资者分红,由于国有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因此这部分就是国有企业上缴给国家财政的利润。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性质:
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而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因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主要具体体现形式。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以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体现的。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全社会范围的经济联合使劳动者取得生产资料共有者的地位。
这时我国国企作为由国家投资组建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实质是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联合体。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我国全体人民中的劳动者一面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共有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企业
弥补亏损后形成 可供分配利润。五年尚未补足的年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 净利润=年初 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它转入。
推荐于2017-10-09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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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的利润的分配:
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果以前年度没有亏损需要弥补,则应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税所得并按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以后则为净利润。
所谓的利润分配是指对净利润的分配,净利润一般为企业与投资者两者共享:
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净利润的10%)与法定公益金(净利润的5~10%),这一部分以公积金的形式留存在企业,以利于企业将来的发展。
其余部分理论上可以给投资者回报,即给投资者分红,由于国有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因此这部分就是国有企业上缴给国家财政的利润。
2013-05-24
明确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合法程序有两种方案:一种是修法。修改《公司法》中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部分,明确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合法程序。关键要避免相关部门的失职和企业管理层的操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该有一种必究的法律程序。现在《公司法》规定我们的代理人是国资委,却没有规定如果它出了问题该怎么办。
第二个方案是释法。由最高法院对《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部分进行解释。对国资委代表的是具体的国有企业的国家出资人,还是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代表,作出明确的解释。
其次,实行强制性信息披露。国有企业是公共企业,而且是比上市公司公共性更强的企业,有义务向公众披露财务和其他重大信息,而且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不披露不行。对未上缴利润的使用情况也必须进行审计。
再次,改进国企的治理结构。改进国企的治理结构,核心是避免内部人控制。为此,国资委在进行重建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增加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的试点。关键要使外部董事名额达到多数,减少管理层的名额,至少不能让管理层操控董事会。在国有独资公司,改进了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如果所有者的代表,全国人大和国资委对国有利润分配方案有疑义可以进行复审,这是补救的制度安排,也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建立专家委员会和控制国企内部的工资奖金分配也是有效的途径。企业的投资、管理经营业绩评价涉及到相当专门的知识,一般百姓想监督也没有条件。可以由全国人大、国资委或者国企的董事会设立专家委员会或外聘专家,对国企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回顾国企改革的历程,可以发现相关部门在逐渐放松国企内部工资奖金分配的控制力度。作为国有产权所有者,应该对工资奖金分配进行控制。要重新检讨薪酬与利润挂钩制度和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制度。因为现在国企的利润很大程度上不是真正的利润,而来自资源租金的上升,和管理层的贡献完全没有关系。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在于,国有产权的行使是很困难的事情,效率很低,处于两难境地。真正细管理,管理不起;减少不必要的国企数量也是一种有效途径,也就是国企要渐渐退出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