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中的国家之间贸易有没有关税
欧盟国家之间贸易是没有关税的,1967年起欧共体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1968年7月1日起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
不同国家间的关税同盟,虽然在内容形式上多有雷同之处,但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缔结的关税同盟与发达国家之间缔结的关税同盟在性质上并不一样。
前者是属于防御性的;而后者则是争夺性的,目的为使参加同盟的国家,在争夺国际市场的激烈贸易战中能够处于有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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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世界贸易的不断发展,关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在不断下降。每个国家都会对进出口的商品根据其种类和价值征收一定的税款。
其作用在于通过收税抬高进口商品的价格,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减少在市场上对本国产品的不良影响。关税有着保护本国生产业的作用,但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其不利的影响也在逐步显现。主要是对就业率的影响。
关税的征收方法有以下:
1、从价关税
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2、从量关税
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3、混合关税
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
4、选择关税
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5、滑动关税
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洲联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
2024-05-27 广告
欧盟国家之间贸易是没有关税的,1967年起欧共体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1968年7月1日起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的关税和限额,建立关税同盟。
不同国家间的关税同盟,虽然在内容形式上多有雷同之处,但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缔结的关税同盟与发达国家之间缔结的关税同盟在性质上并不一样。
前者是属于防御性的;而后者则是争夺性的,目的为使参加同盟的国家,在争夺国际市场的激烈贸易战中能够处于有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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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国已将部分国家主权交给组织(主要是经济方面,如货币、金融政策、内部市场、外贸),令欧洲联盟越来越像联邦制国家。
虽然欧洲联盟还不是真正的国家,欧洲联盟本身也无权行使各成员国的主权,但里斯本条约第一条第八项(款)允许欧洲联盟签订欧洲人权公约成为欧洲委员会的成员国。
欧盟的资金中75%来自各成员国按其国民收入的比例交纳的“会费”。第二个收入来源是增值税,增值税约占总收入的14%。增值税由成员国征收,然后将1%上缴给欧盟。其他来源还有关税和农产品进口的差价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洲联盟
欧盟中的国家之间贸易没有关税。
1985年6月欧共体首脑会议批准了建设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1986年2月各成员国正式签署为建成大市场而对《罗马条约》进行修改的《欧洲单一文件》。
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是逐步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包括有形障碍(海关关卡、过境手续、卫生检疫标准等)、技术障碍(法规、技术标准)和财政障碍(税别、税率差别),于1993年1月1日起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自由流通。为此,欧共体委员会于1990年 4 月前提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282项指令。
扩展资料:
欧盟委员会有意将2017年秋季修改增值税条例(VAT Directive)正式纳入议程。增值税条例为保证增值税税制的税收中性、简洁性、以及可行性,明确限制欧盟成员国自行设置增值税税率的权力。
增值税框架的最初确立,旨在基于“来源地原则”建立明确税制。“来源地原则”,即税收待遇,包括适用税率,都由销售方所在地决定。为避免不公平竞争,来源地税制严格要求成员国对同一商品按非常相近的税率征税。
因此,增值税条例设立了征税最低水平,寄希望于随着时间推移各国增值税税率会最终趋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洲联盟
1973年,欧共体实现了统一的外贸政策。马约生效后,为进一步确立欧洲联盟单一市场的共同贸易制度,欧共体各国外长于1994年2月8日一致同意取消此前由各国实行的6400多种进口配额,而代之以一些旨在保护低科技产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