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破产倒闭了我欠银行钱还需要还吗?
银行破产倒闭所欠贷款还是需要偿还的,银行破产的清算组织或者接管组织,会将银行的贷款征收权转移到这些组织,贷款人将所偿还贷款偿还于这些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国内已有2家银行倒闭:海南发展银行、河北肃宁尚村农村信用社。破产的银行如果没有被其他金融机构接盘,最高赔付50万,超出部分在清算后受偿。银行倒闭了,我们欠银行的钱还需要还。
银行破产倒闭所欠贷款还是需要偿还的,银行破产的清算组织或者接管组织,会将银行的贷款征收权转移到这些组织,贷款人将所偿还贷款偿还于这些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仍然要还!一句话说就是;儿子有权找亡父的债务人继续要债。先提供下《企业破产法》第3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五)放弃债权的。
所以,即使是破产前都不能无故放弃信用卡债权。
开始是因为不同意@善泽的回答,在评论中交流未取得一致意见,就写个答案来回答。@善泽提到的
简单来说,债权人自己主体都消灭了,债的构成要件也就不满足了,债的法律关系就将消灭,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清偿义务了。死后一身轻,债的主体消灭就能引起债的消灭,这是不少人的错误理解。摘抄下教材中的概念:
债的消灭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如免除、解除;二是由于债的目的消灭,如不能履行、清偿(注意:是“清偿”,而不是接着前文词语理解为“不能清偿”);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具体包括:1.清偿;2.抵消;3.提存;4.免除;5.混同。)--《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3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