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1、张某,年满17岁,某厂临时工,月收入1000元。张某未经家长同意,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卖给同厂工人李某。后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据此诉请法院... 1、张某,年满17岁,某厂临时工,月收入1000元。张某未经家长同意,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卖给同厂工人李某。后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据此诉请法院确认笔记本电脑的买卖无效。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
n2、甲于1999年6月10日下午2点,在某火车站小件物品寄存处寄放一个价值1000元的小包,可是当天下午6点去取时,寄存处的工作人员没有找到甲的包。于是甲就拿着寄存处的收据回家了。2000年6月12日,甲拿着当时的收据向寄存处要包,可是寄存处以超过法定时效为由不予赔偿。请问寄存处有无道理?为什么?
展开
 我来答
缥缈孤鸿243
2013-05-27 · TA获得超过57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6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38万
展开全部
1 张某已年满十六周岁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张某在精神分裂前所做的行为有效
所以 法院会驳回其父的诉讼请求

2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所以 甲的请求期限刚好过了一年 寄存处不给是有道理的
创作者rkmZpSurbZ
2013-05-27 · TA获得超过19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0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12万
展开全部
1,张某的精神分裂症实在其卖电脑之后患上的,其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有效。
2,有道理,即使到法院,受理后也会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02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1718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