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题求解答

年过八旬的李老太死后留下了一套房屋。李老太的3个女儿认为自己尽心尽力赡养老人,应分得遗产;哥哥是儿子,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也有权继承,所以这套房屋应该由四兄妹均分。但哥哥... 年过八旬的李老太死后留下了一套房屋。李老太的3个女儿认为自己尽心尽力赡养老人,应分得遗产;哥哥是儿子,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也有权继承,所以这套房屋应该由四兄妹均分。但哥哥认为女儿出嫁后,就是外人,无权分得遗产。请你辨析以上观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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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你胖咯
高粉答主

2013-05-28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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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女儿说法欠妥当。李老太的儿子和3个女儿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李老太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哥哥有赡养能力却并未尽到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少分。
(2)哥哥的说法不正确。女儿也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跟出嫁与否没关系,3个女儿有权分李老太的遗产。
未来自然是好
2013-05-28 · TA获得超过111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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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权规定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说哥哥认为女儿出家后就是外人的观点是错误的。
2.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材料中哥哥虽然属于继承人,但是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所以说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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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妃到地老天荒
2013-05-28 · TA获得超过16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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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死后,应该配偶能分得遗产,配偶不在了,直系亲属分,儿子女儿都应该分,平均分。你看看案例,网上应该有,我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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