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答一下税法计算的问题?求解!谢谢 5

某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从某彩电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液晶电视一批,价值50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售食用油500... 某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从某彩电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液晶电视一批,价值50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食用油500桶,每桶平均价50元;
   (3)销售其它日用品收入180万元;
   (4)上期未抵扣进项税款2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超市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企业2011年1月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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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德胜关
2013-05-31 · 超过2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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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货物及销售不含税价格计算:
(1)从某彩电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液晶彩电一批,价值50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0*17%=8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产品适用17%税率。
(2)销售食用植物油500桶,每桶平均价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粮食、食用植物油按13%的税率征收。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50)*13%=3250元
(3)销售其它日用品收入18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产品适用17%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00*17%=306000元
(4)上期未抵扣进项税款2万元。
2011年1月应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未抵扣进项税额
=(2876.11+261538.46)-72649.57-20000=204250元。

附:按货物及销售含税价格计算:(1)从某彩电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液晶彩电一批,价值50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0/1.17*17%=72649.5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产品适用17%税率。
(2)销售食用植物油500桶,每桶平均价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粮食、食用植物油按13%的税率征收。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50)/1.13*13%=2876.11元
(3)销售其它日用品收入18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产品适用17%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00/1.17*17%=261538.46元
(4)上期未抵扣进项税款2万元。
2011年1月应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未抵扣进项税额
=(2876.11+261538.46)-72649.57-20000=171765元。

供参考
追问
计算中除以1.17和1.13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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