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为什么要设立节度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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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而得名。 节度使 节度一词出现甚早,意为节制调度。唐代节度使渊源于魏晋以来的持节都督。北周及隋改称总管。唐代称都督。贞观以后,内地都督府并多省罢,唯军事活动频繁的地区尚存,以统州、县、镇戍。镇戍是经常性的防御据点,比较分散,兵力单弱,故每遇战事发生,必须由朝廷派遣行军总管统率出征或备御。规模较大的战役,又设置行军元帅或行军大总管统领诸总管。 唐高宗、武后时期,为了加强防御力量和改变临时征调的困难,这类屯戍军设置愈多,并逐渐制度化,形成有固定驻地和较大兵力的军、镇、守捉,各自置使。行军大总管也逐渐演变成统率诸军、镇、守捉的大军区军事长官,于是长驻专任的节度使应时出现。节度使成为固定职衔是从睿宗景云二年(711年)四月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开始的。 至玄宗开元、天宝间,北方逐渐形成平卢、范阳、河东、朔方、陇右、河西、安西四镇、北庭伊西8个节度使区,加上剑南、岭南共为10镇,始成为固定军区。节度使受命时赐双旌双节,得以军事专杀,行则建节,府树六纛(大旗),威仪极盛。节度使集军、民、财三政于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统两至三镇,多者达四镇,威权之重,超过魏晋时期的持节都督,时称节镇。于是外重内轻,到天宝末酿成安史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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