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简介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办)负责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职责划入市交委。
2.将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交委。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牵头组织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方案的审查职责划归市规划管理局。
2.将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道路交通技术规划,现有道路安全设施(隔离栏、护栏除外)的规划、改建、管理和维护,非交通指示牌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市公安局。
3.将中心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隔离栏、护栏的设置和管理职责划归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将物流综合协调和口岸服务职责划归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2.加强智能交通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现代化水平。
3.加强市域铁路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推进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4.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