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法的免役法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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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 超过6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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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继位后,司马光当权,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恢复差役法,衙前仍用坊场钱雇人充当。苏轼反对司马光废除免役法,批评其“专欲变熙宁之法,不复较量利害,参用所长”,朱熹认为:“温公忠直,而于事不甚通晓。如免役法,七八年间直是争此一事。他只说不合令民出钱,其实不知民自便之。”哲宗 亲政 后, 决意继承父志 , 改元 “ 绍 圣” , 起用章 悴等变法 派 , 重新颁布 免役法 , 但重新颁 布后 的免 役法 与熙宁初的免役法相比 , 发生了很大变化 。 熙 宁年间 就 已 出现的 “ 钱亦纳 , 役 亦差” 的 现象 更加明显了 。 到南宋 , 免役钱被并入经总制钱项下, 成为一项固定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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