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文化的景德镇市
文化(文物)局主要机构和工作职责
行政办公室:
负责承办机关文秘、档案资料、信访、信息、劳动人事、接待、内外联系等相关日常事务;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内保等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对口单位:局属各单位行政。
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局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承办组织、宣传、党建、党教和统战工作;承办侨务、对台、港澳、宗教、少数民族、知工、老干部和工、青、妇以及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对口单位:局属各单位党务和文化工会
文化市场管理科:
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政策和法规,实施对全市文化市场内的精神产品和娱乐经营活动以及电影业务的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文物市场稽查工作;指导并推动全市演出、电影、音像、娱乐、文物、网络等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口单位:文化稽查支队、电影公司、群英堂剧场
群众文化科:
制订和实施全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公共图书事业和计划生育宣传等业务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性重大群众文化和少儿艺术活动;扶植协调县(市、区)、街道、社区、乡镇、校园和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活动。
对口单位:群艺馆、图书馆
艺术科:
制订、实施专业艺术创作、演出规划;指导、协调艺术生产、艺术交流、文艺表演、艺术教育和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督促完成指令性的演出任务,负责和指导艺术档案的建档工作。
对口单位:歌舞团、京剧团、艺研所
文物科(文管办):
草拟全市文物、博览馆事业发展长期规划及有关法规;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监督重点文物项目维修、开发利用等业务;规划、指导文物、博览馆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文物保护的日常事务。
对口单位:古研所、陶瓷历史博物馆、古窑瓷厂、陶瓷馆、文物商店
文化产业科:
编制全市文化文物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经费预决算,定期报告预决算执行情况,实施财务收支综合平衡;研究分析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和协调局属单位文化产业的发展;负责承办机关财务日常事务;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统计、审计的监督、指导工作。
对口单位:局属各单位财务、文化产业和游艺场、大众剧场
监察室:
为上级监察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全局各项监察工作。